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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公車之狼」再度犯案被逮! 民代:該關就去關

台中「公車之狼」再度犯案被逮! 民代:該關就去關

男子在公車上環抱性騷女學生。翻攝畫面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中報導】台中市「公車之狼」出沒!1名男子連日來在一所高中校門口徘徊,下課時與女學生同時上車,並在車內用雙手熊抱等方式對女學生進行性騷擾及猥褻。台中市警方昨(13)日下午接獲報案,立刻趕到豐原轉運站將該男子帶回偵訊後,依《性騷擾防治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日前接獲家長陳情並持續與警方連繫的台中市議員謝志忠表示,據了解該名嫌犯已是累犯且曾經接受矯正,但顯然沒有收到效果,「該關就去關!」

 

在台中公車上性騷及猥褻女高中生的男子。翻攝畫面

 

謝志忠表示,接獲諸多高中家長陳情,反映學生常在校門口遇到跟蹤騷擾男子,此人每天會在學生上下課期間,搭乘不同路線的公車,往返高中與豐原轉運站,長期對學生造成恐懼與不安。第一時間與家長、警方保持聯繫,昨天下午接到家長通報,該男子在學生下課時在校外徘徊,並與學生同時上車,更明目張膽用雙手環抱公車柱子的姿勢,將女學生圈在懷內,立即追蹤公車APP定位,並與警方保持聯繫,成功在豐原轉運站前將該男子帶回警局。

 

警方在豐原轉運站逮捕公車之狼。翻攝畫面

 

豐原分局表示,翁子派出所於8月13日下午3時許接獲報案,有男子在行駛中的公車上對女性乘客進行騷擾。員警立即趕赴現場,當場查獲47歲嚴姓男子涉嫌對一名未成年女性乘客有不當行為,被害人當場依《性騷擾防治法》提出申訴及告訴。豐原分局依規定通報性騷擾案件申訴及兒少保護通報;全案警詢後,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翁子派出所所長曾明欽呼籲,民眾若在搭乘公車、火車或其他大眾運輸時遇到類似騷擾情況,務必勇敢站出來,立即告知司機、向周遭乘客求助,或撥打110報警,警方將於第一時間到場處置,嚴正打擊不法,確保市民安全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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