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今(14)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青年基本法》草案。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表示,該法不僅攸關青年發展與權益,更要讓青年在各項公共政策與事務有更全面及完整參與的機會,因此,應將「18歲公民權」納入法律條文。
柯志恩也呼籲執政黨應言行一致、兌現承諾,切勿在修法的關鍵時刻打了退堂鼓。
柯志恩指出,「18歲公民權」是朝野共識、也是許多青年朋友長久之期盼,2022年公投因修憲門檻過高沒有獲得過半支持。然而,在各國紛紛開放18歲公民有最基本的選舉權之際,台灣卻成為世界上少數不開放的國家,如何說服其他國家,我們重視青年權益?
針對行政院和民進黨委員質疑「18歲公民權」入法有違憲之虞,柯志恩委員引述多位公法學者及專家的看法指出,憲法規定的「20歲選舉權」是最低與基本門檻,不應被反面解讀為20歲以下的國民沒有選舉權。
她舉例說明,如同《教育基本法》在未修憲的情況下,也能因應社會變遷將國民基本教育從6-12歲延長至9年或12年;此外,《公投法》與《民法》也同樣已將相關公民權年齡下修至18歲,質疑民進黨為何在此議題上顯得保守多慮。
柯志恩所提出針對行政院版本草案4-1條的修正動議「為促進青年參與公共政策、關心國家發展,國民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獲得國民黨立委葛如鈞、羅廷瑋以及民眾黨立委劉書彬的共同支持,柯也向三位委員表達感謝。
儘管條文在委員會審查中未達成共識,但該提案仍被保留,將在之後進行黨團協商。柯志恩強調,18歲青年擁有公民權,不能永遠紙上談兵,該付出行動時更不應退縮。力挺青年就該說到做到,絕不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