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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檢決定抗告!轟柯文哲「混淆視聽」 發3點聲明反擊

新/北檢決定抗告!轟柯文哲「混淆視聽」 發3點聲明反擊


▲北檢決定抗告!轟柯文哲「混淆視聽」 發3點聲明反擊(圖/翻攝自YouTube/柯文哲)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王俊勝/台北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近一年,日前以7,000萬元交保,8日下午他走出北院時,直言案件是「冤獄」,並批評檢察官「查了一年什麼都沒查到」,更痛斥檢方摧毀司法公信力。對此,台北地檢署晚間火速發聲明,嚴正駁斥柯文哲言論「悖於事實、混淆視聽」,並強調將依法提出抗告。

 

北檢指出,京華城案涉及的犯罪事實與相關證據,都是檢方在偵查過程中依法蒐集,包括人證、物證及書證,並已完整記載於3冊共894頁的起訴書中。檢察官在審理過程也積極調查,對證人進行交互詰問,依法善盡舉證責任,絕非外界所說「什麼都沒查到」。

 

檢方進一步說明,本案自起訴以來,法院曾3度裁准延長羈押,裁定理由一致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以及《刑法》公益侵占與背信罪等,嫌疑重大。柯文哲在交保後指控檢方「摧毀司法信任」的說法,與事實明顯不符。

 

台北地檢署呼籲,社會各界應尊重法院獨立審判,不該透過媒體放話來影響輿論或干擾司法。至於法院裁定柯文哲及另一名被告具保停止羈押,檢方強調將依規定儘速提起抗告,讓案件能持續透過司法程序釐清真相。

 

台北地檢署新聞稿如下:

針對京華城等案柯姓被告於今(8)日具保後之言論,嚴重誤導事實、混淆視聽,本署嚴正聲明如下:

一、 京華城等案柯姓被告等人之犯罪事實與涉案證據,均經檢察官於偵查中依法取得人證、物證及書證,並詳載臚列於3冊共894頁的起訴書中,且在審判期間,亦經檢察官積極聲請調查證據,對相關證人實施交互詰問,依法善盡舉證責任。甚且,本案起訴後,歷經法院裁准羈押及3次裁准延長羈押,法院裁定理由均一致認定柯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刑法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故柯姓被告今日指摘「請問檢察官,你們查了一年到底查到什麼?什麼都沒查到」、「就是這幾個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云云,顯然悖於事實,且企圖誤導輿論、混淆視聽,應予嚴正駁斥。

二、 本案檢察官已依法起訴並在法庭上善盡舉證責任,被告是否有罪,應由法院依法審酌判斷認定。本署呼籲外界應尊重法院獨立判斷之純淨空間,切勿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干擾審判,而斲傷司法公信力。

三、 針對法院裁定柯姓、應姓被告具保停止羈押一案,本署將儘速依法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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