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針對媒體報導大樹區統嶺603地號土地涉及違規堆置土方一事,高雄市政府特此澄清。該筆土地早已列管為違規地號,於108年及109年間,水利局已分別就其違規堆置土方行為,依水土保持法裁罰兩次,合計二十萬元,並明確要求土地所有人移除堆置土方,此案相關事證當時亦已移送司法單位偵辦,行為人已遭起訴追究刑責。
今年6月19日,環保局會同相關單位再度進行聯合勘查時,發現該地仍有土方堆置情形,水利局依法再次進行裁罰土地所有人,並再次移送法辦。市府強調,對於任何違反水土保持法規之行為,均秉持依法行政、嚴格查處的立場,並將持續追蹤後續處理情形,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