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張啓楷今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時,針對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財劃法修正後的地方補助款問題,痛批行政院與主計總處違法行政、暗度陳倉搶奪地方資源。
張啓楷委員以數據指出,民國88年財劃法精省時,中央政府收入佔比僅60%,財劃法修正後,中央仍保有高達65.6%的收入,「中央還是富豪,不要說地方分太多錢」。然而更嚴重的是,主計總處竟然將原本應給地方的計畫型補助款2954億,大砍至僅剩308億,等於搶回近三分之二、高達2646億的經費。
張委員強調,這些被砍的經費影響層面極廣,包括教育經費被砍659億(含營養午餐、水電費、冷氣、退撫支出等)、台南捷運藍線原編列60億被砍至1.6億、水利疏浚及清淤等基礎建設也大幅縮減。他質問主計長:「財劃法通過後中央應下放4165億給地方,你們卻用辦法暗度陳倉搶回三分之二,這樣財劃法還修什麼?」
張啓楷更出示8月28日黨團協商時三黨黨鞭的簽字文件,當時已明確協商「不應將一般補助款變成申請制」,如今行政院卻推翻協議,「這是總統公告的主決議,有法律效用,你們這是違法,可以被告瀆職」。
張委員呼籲主計總處回去檢討,不要再大砍地方計畫型補助款,也不要將一般補助款改為申請制,「你們坐在金山上喊窮,把地方認為重要的建設經費搶到中央來,地方沒錢要不要做?」他強調必須依法行政、落實財政紀律,真正照顧地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