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吃飯不給錢,警方依法送辦。(圖/中壢警局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丘曉地/中壢報導】
桃園市中壢區十五日發生一起吃飯不給錢,中壢警方說,十五日一位張姓男子到中北路一家居酒屋吃飯後,佯稱要等友人前來付款,但兩小時候仍未有付款,老闆一氣之下報警處理,警詢後,張姓男子被依詐欺罪嫌依法偵辦。
中壢警方說,十五日下午一時中壢分局普仁派所接獲中壢區新中北路一家居酒屋老闆報案電話,指稱有位男子吃完飯卻不付錢,還佯稱要等朋友來付款,卻遲遲不見人來。
警方據報後,前往處理時,才知道現年二十二歲的男子在屋內消費六百多元,
未付款就想離去,並佯稱要等友人前來付款,但經過兩小時,仍未見張姓男子所稱友人前來付款,店家只好報警處理。
員警到場後,將張姓男子帶回警所,經詢問後,警方依詐欺罪嫌將張姓男子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