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有關「牙醫教父謝尚廷密醫案,108年衛生局卻只有行政處罰、沒有刑事追查」乙案,衛生局說明如下:
本案於108年12月10日接獲民眾陳情維泰牙醫診所看診醫師疑似密醫案件,隨即執行無預警稽查,當時雖依據相關事證,經衛生局審認有違醫師法28條之虞、並針對當事人及負責醫師進行行政處分。後經當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後經法院判定「未構成密醫行為」確定。
衛生局於112年依法再針對鳳山Abc牙醫診進行稽查蒐證。依據當場「現行事證」:無照密醫為患者診療牙齒、數位印模及矯正等違法醫療行為。確認其未具牙醫師資格卻從事牙科醫療業務之「密醫行為」明確。衛生局於112年3月27日即主動檢據相關事證函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經全案業經司法調查疑涉非法事證提起公訴。
衛生局重申堅持醫療品質與病患安全立場絕不妥協,凡經查有未具醫療資格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均依法依規從嚴處分。未來亦將持續加強醫療機構查核,主動蒐集及受理民眾通報,防杜非法醫療行為,確保市民就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