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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籍逃逸移工疑賣狗肉 竹縣動保所查扣43公斤不明肉品


▲️新竹縣動保所於移工駕駛車輛內查獲疑似犬隻屠體。(圖/記者蔣彤雲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蔣彤雲/新竹報導】
       
新竹縣動保所27日接獲2名越南籍移工販賣疑似狗肉等不明肉品,動保檢查員立即通報竹北警分局三民派出所警員、議員朱健銘與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人員前往竹北市縣政二路交易地點攔截,當場於移工駕駛之車輛內查獲疑似犬隻屠體與其他不明野生動物屠體等,共計43公斤肉品,全案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扣留全部動物屠體,並移送警察局依法偵辦,動保所表示,將持續追查相關人員,嚴懲不貸。


▲️新竹縣動保所於移工駕駛車輛內查獲疑似犬隻屠體。(圖/記者蔣彤雲攝)

動保所動保檢查員與三民派出所員警昨日趕赴交易現場,將查獲的動物肉品擺滿地面清查,有疑似犬隻屠體11.8公斤、白鼻心3.1公斤、山豬5.2公斤、羊科動物3.1公斤、其他未知屠體含臟器等,總重共43公斤,動保所先行扣留後,已逐一分辨各屠體並全數採樣送檢以確認各項動物種別,另於訪談販賣屠體之移工及調閱通聯資料紀錄過程,察覺2名越南籍移工均屬非法逃逸移工,一併交由警方逮捕送辦。

動保所呼籲,依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因任何事由皆不得宰殺、販售、購買、食用或持有犬貓屠體,若有宰殺犬貓情形,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移送地檢署偵辦,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如屬販賣、購買、食用或持有犬貓屠體,另依第27條第6款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若查有涉及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更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等嚴峻裁罰,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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