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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楊金龍談新台幣穩定幣 曝關注4大議題!

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今天出席財金公司114 年度金融資訊系統年會,發表專題演講,他指出,我國支付體系完整,國內已有多元支付工具,如信用卡、金融卡、銀行存款及電子支付等,已可即時支付,且收費低廉;新台幣穩定幣雖可作為實體經濟支付工具之一,但它跟電子支付一樣,都是Pay Before;也就是你還沒有消費前,就要把錢先存進去,與金融卡是Pay Now(即時付款)、信用卡是Pay After(延後付款),有所不同。

楊金龍說,現在消費者精打細算,到底要不要將穩定幣用在實體經濟世界當作支付工具,還要看消費端的需求。此外,目前以新台幣計價的虛擬資產並不多,且以新台幣計價的RWA代幣僅零星18個案,所以新台幣穩定幣的未來發展,還須視其他虛擬資產或 RWA 代幣實際發展情形而定。 

楊金龍強調,穩定幣具有支付及交易媒介功能,央行關注其涉及消費者保護、對銀行業務影響、跨境支付及貨幣供給等4大議題:

1.  消費者權益之保護 

我國現行電子支付收受儲值款項,除應計提準備金,其餘須100%信託;目前信託資產都為高安全性及流動性之資產,如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及短期債券等。

穩定幣類似我國電子支付代幣化,因此穩定幣將比照電子支付,發行人將發行穩定幣所收取的法幣,須用於1.配置準備資產;2.準備資產價值須大於或等於其發行的穩定幣金額;3.準備資產應包括準備金及其他高安全性、高流動性資產,以增加市場信心並防範擠兌,保障用戶可依面值贖回法幣。

此外,歐洲央行(ECB)指出,儘管部分國家已逐漸形成穩定幣的監管制度,但若某一發行人同時在受監管及未受監管市場發行同一種穩定幣,用戶將偏好向受監管地區的發行人請求全額贖回,這樣將導致發行人在受監管市場所持有的準備資產,不足以應付全球用戶的贖回需求,導致穩定幣持有人在擠兌時面臨更高風險;因此,跨國間的監理協調亦至關重要。 

2.  對銀行業務之影響 

若穩定幣發行人或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可就穩定幣支付利息或收益,將來規模擴大,將造成銀行存款流失,影響銀行的金融中介功能,尤其當VASP 還可做借貸業務,將衝擊銀行存、 放款業務。

有鑑於此,歐盟及美國均對穩定幣不得付息訂有相關規範。

歐盟 MiCA規定,發行人及類似 VASP 機構不得對穩定幣持有人在持有期間支付利息,包括相關的報酬或其他收益;這些規範除為避免衝擊銀行中介功能外,主要是在填補穩定幣發行可能形成的監管漏洞,避免發行人或VASP扮演「影子銀行」(Shadow Banking)角色,防範風險外溢。 

美國 GENIUS 法案亦明定,支付型穩定幣發行人不得僅因持有、使用或保留該支付型穩定幣,而向持有人支付任何形式的利息或收益。

3.  涉及跨境支付之外匯管理 

由於全球跨境支付仍以美元為主,隨著美國GENIUS法案通過,將促使美元穩定幣成為跨境支付工具之一;受影響的國家主要是面臨高通膨或嚴格資本管制的開發中國家;因民眾或企業可能傾向使用美元穩定幣代替本國貨幣,而形成類似美元化情形。 

我國物價與幣值相對穩定,經濟亦穩健成長,並無此問題; 惟若我國民眾或企業以美元穩定幣作為跨境支付工具,將以新台幣或外幣買賣美元穩定幣,涉及外匯作業事項,須符合國際收支統計及外匯申報等相關規定。

4.  對貨幣供給的影響 
大眾購買穩定幣後,發行人需將所收取之資金,用以購買準備資產,例如購置貨幣市場基金或以存款形式回存金融體系;換言之,穩定幣之發行僅形成市場資金的重新分配,傳統金融體系的廣義貨幣供給M2大致不變。 

即便如此,未來金融體系如需流動性的提供,央行仍可透過公開市場操作隨時挹注資金,不致影響我國貨幣政策傳遞機制。 

楊金龍指出,台灣業者發行美元穩定幣,如欲於美國境內使用,將同時受台灣法規及美國 GENIUS 法案管轄,法遵更為嚴格。目前虛擬市場仍以境外機構發行的美元穩定幣(如USDT、USDC)為主流,一般民眾可能更偏好持有這些美元穩定幣。 

楊金龍說,穩定幣作為新興的金融工具,雖然有其發展潛力,但同時也面臨監管和市場風險的挑戰。對於我國而言,穩定幣的發展將取決於市場需求、法規框架以及技術的進步。

他認為,新台幣穩定幣未來可能還是會在虛擬資產與 RWA代幣化這些領域發展;發展空間還 是要看這些代幣化資產的實際應用情況而定;後續在法規方面, 主管機關金管會也會持續洽商央行,並與涉及洗錢防制與防範詐 欺的相關部會,共同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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