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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昨是今非? 評社維法與國安法修法的憲政危機

「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句攸關言論自由的名言大家應該都耳熟能詳。言論自由堪稱民主國家重要基石,行政院卻強推《社維法》與《國安法》修正草案,以模糊的標準,欲規範危及國家主權或仇恨性言論。不僅疊床架屋,恐大大限縮人民言論自由,更有可能因定義不明淪為肅清異己的工具,最終導致社會陷入更深層的恐懼與撕裂。這對於以爭取民主起家的民進黨而言,無疑是對昔日捍衛言論自由精神的諷刺與背叛。

此次修法核心在於對「言論內容」的審查,不但有違憲疑慮恐怕也是內容審查的復辟。政大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精闢指出,憲法保障的是各種不同觀點,包括不愛國、和平推翻政府或不受歡迎的各種主張。只要不涉及暴力與犯罪,人民本就有權倡議的自由。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445、644、806 號解釋已明確界定,禁止特定意識形態皆屬違憲。

諷刺的是,政府每年大張旗鼓紀念民進黨先輩鄭南榕與「言論自由日」,標榜其對抗戒嚴、爭取表達自由的功績。當年鄭南榕因刊登「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而遭法辦,如今賴政府卻要修法處罰討論國家主權變動的人民?廖反問,若限制「消滅中華民國」言論,那麼主張「台獨」是否也應受罰?這種擴權手段,正顯露了法律淪為政治工具的本質。

此次修法最令法律界不安的是行政權的過度擴張,台灣是否將陷入警總時代的陰霾。根據政院版草案,政府機關竟可直接下令網路平台業者限制讀取、甚至註銷帳號,且過程不須經由法律審判。這種跳過司法覆核、由行政機關一紙公文定生死的做法,與戒嚴時期的檢查制度何異?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林沛祥直指,這類修法內容完全是極權政府的行徑;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警告,模糊不清的界定與無限擴張的行政權,將導致法律被用來對付異己。當警察必須受理並審核言論是否犯罪,台灣已從法治國家退化為警察國家。在憲法法庭已嚴格限縮公然侮辱罪的當下,行政院卻反其道而行,放寬行政處罰門檻,無疑是大開民主倒車。

法界人士普遍憂心,修法一旦過關將再無人敢批評政府。現行《刑法》已有針對恐嚇或煽動言論的制裁,政府執意增修《社維法》伺候,目的顯然不在於維護秩序,而在於營造一言堂的環境。正如學者所言,民主國家的珍貴之處在於說話不用怕被法律報復,一旦人民只能說執政者愛聽的話,所謂的民主恐怕已經斲喪大半。

民進黨前輩曾誓死捍衛言論自由,今日政府若試圖以法律手段消除令其不開心的聲音,不僅無法達成社會安定的初衷,反而會摧毀台灣引以為傲的民主靈魂。若執政者忘卻權力的節制,轉而擁抱管制的快感,最終被歷史淘汰的,恐怕不只是這部違憲的惡法,還有失掉民心的政黨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