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櫃公司圓方創新因前董事長徐翊銘涉嫌違法掏空公司1.55億元,2017年並以不實財報遭主管機關糾正下市,徐翊銘和妻子李姵儀遭台北地檢署羈押,今年8月以《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起訴,圓方創新股東蘇明仁今日登報譴責徐翊銘,下午違法召開臨時股東會,欲追認其掏空圓方創新之行為,呼籲主管機關調查與追訴。
圓方創新股東蘇明仁今日在報紙刊登聲明表示,圓方創新原董監因屆期未改選,遭主管機關強制解任,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字第138號民事裁定,選任章世璋會計師為臨時管理人,並完成公司變更登記,圓方創新目前合法代表僅有章世璋一人。且依臨時管理人先前所提出訴訟,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上字第116號判決亦認:公司股東尚無從排除臨時管理人而另行召集股東會,以選任董事成立新董事會並選任董事長之方式,取代法院所選任之臨時管理人;該等排除臨時管理人所召集之股東會,由無召集權人所召集所為選任董事之決議應不成立。而且本次股東會之召集未經章世璋的同意,足以證明今日下午的臨時股東會乃非法召集。
蘇明仁強調,該臨時股東會通知書記載地址,為台北市中山區基河路,與圓方創新登記之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1段地址顯然不同,上述通知書地址乃前董事長徐翊銘之住所,更足以證明該臨時股東會之召集係屬非法。
蘇明仁表示,基於圓方創新股東之立場,懇請其他股東不要出席違法召集之圓方創新臨時股東會,以抵制徐翊銘欲追認其掏空圓方創新之行為。更呼籲主管機關調查與追訴圓方創新徐翊銘違法掏空及無召集權,而擅以圓方創新名義召集股東會之行為,以維護圓方創新全體股東之利益。
根據起訴書指出,圓方創新前身是上櫃公司普揚聯合科技,以生產銷售濾光片為主要營收,2008年初因市場景氣不佳,幾乎沒有盈收,經營不動產開發的徐翊銘見機不可失,入股普揚公司取得經營權後,從2009年開始擔任負責人,並改名為圓方創新,準備開發新竹縣竹東鎮約50公頃土地,作為5星級渡假中心「神去村」。
圓方原本預計找安嫚集團GHM合作開發,但是因為在台的兩大股東圓方和元裾,對於增資、減資以及土地登記設定等開發案方向意見不同,甚至還撕破臉鬧上法院。
不過檢調追查早在神去村股東互控之前,徐翊銘就涉嫌以不實的請款單據,在明知道竹東鎮土地尚未取得建築執照,不符合開發契約的付款條件,就以不實單據向公司申請提前支領開發案土地款項,徐翊銘和妻子李姵儀,以不實名義請得款項,透過親友帳戶層層轉匯後,掏空公司償還個人債務和繳納房貸,最後圓方創新因財報不實在2017年下櫃。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徐翊銘、李姵儀夫妻共同犯下《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侵占公司資產等多項罪名,徐翊銘另涉犯財報不實等罪,全案在偵辦期間,專案小組已經向法院聲請查扣徐翊銘名下4筆土地,請求法院宣判時同步宣告沒收或追徵夫妻倆不法所得1.5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