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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馬女大生媽媽的泣訴 檢視實質廢死的冷酷

今日台灣司法再度向社會投下一枚震撼彈。涉嫌性侵殺害馬來西亞女大生的凶嫌,多次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兩度撤銷發回後,更二審逆轉改判無期徒刑。這不僅僅是一個死刑判決的消滅,更是一位傷痕累累的母親對台灣寶島最後一絲正義寄望的崩塌。台灣實質廢死再度罔顧反廢死的八成民意,受害家屬的泣訴,這已非首例,恐怕也不會是最後一例。

馬來西亞女大生的母親,聽聞判決先是以「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回應,稍晚將她對台灣司法的質問,化為1590字長文,希望台灣社會正視,司法量刑標準是否已經與社會感受出現落差。

心碎的媽媽寫著,「在生命最後的那段時間裡,我的女兒不是抽象的『被害者』,而是一個清楚感受到恐懼、疼痛與無助的孩子。她在黑暗中遭到暴力攻擊,被拖行、被毆打、被勒住喉嚨,身體一次又一次承受重擊,無法逃離,也無法呼吸。」對法官而言,這些殘忍的細節似乎只是一串用來對比「教化可能性」的參數,而非活生生的、被摧毀的生命。更二審改判的理由,竟是認為凶嫌「非預謀殺人」、「未達情節最重大之罪」,且仍具「教化可能性」。

大家都想問,當司法將「教化」神聖化為免死金牌時,這條「金牌」的成色究竟由誰鑑定?在國際實務中,如美國的「暴力風險評估」或德國的「刑事人格鑑定」,皆強調對再犯風險的量化追蹤。反觀台灣,所謂「教化可能性」往往流於精神科醫師或心理學家在短時間內的訪談報告,甚至僅憑被告在庭上的「懺悔」或「抄寫經文」便認定其有遷善之望。當專業鑑定已警示該案凶嫌具高度再犯風險時,法官卻能以「仍有教化可能」這種帶有強烈主觀期待的字眼推翻死刑,這種博弈的賭注,顯然不是由法官承擔,而是由全台灣社會的下一位潛在被害者來買單。

死刑判決一而再逆轉,絕非個別法官一意孤行,而是台灣執政意志下,邁向「實質廢死」的必然結果。儘管超過八成民意反對廢死,但憲法法庭在判決中透過「合憲但嚴格限縮」的技術手段,設下了重重障礙。這無異於給予法官行政指導,讓死刑在制度上幾乎動彈不得。執政者不敢公開推動廢死立法以換取選票,卻透過司法提名與解釋,讓法律名存實亡,這種偽善的政治算計,最終代價卻是由最無助的庶民來承擔。

當一個母親必須哀求「我不希望再有任何一位母親,必須在判決書中,一邊讀著對犯罪殘忍的詳盡描述,一邊卻被告知,這樣的案件仍不足以被視為最嚴重」時,這代表我們的司法已失去保護弱勢的能力。法律不應只是菁英階層的邏輯遊戲,更應是守護善良人民的最後防線。

馬來西亞女大生的媽媽讓寶貝女兒遠渡重洋來到號稱溫暖良善的台灣寶島念書,女兒遭無情殺害,家人卻再度受到台灣司法重擊。我們失去的將不只是國際信譽,更是台灣社會對法治最後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