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傳媒|記者陳宜靖/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監管機關正式對「代幣化證券」劃出紅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工作人員近日發布聯合指導意見,明確指出,無論證券以傳統形式或區塊鏈代幣呈現,只要本質屬於證券,聯邦證券法的適用並不因技術包裝而改變,此舉被市場視為對近年快速升溫的資產代幣化浪潮降溫、也為金融科技業者設下清晰合規邊界。
根據SEC公司財務部、投資管理部與交易及市場部於1月28日發布的說明,所謂「代幣化證券」,係指原本已符合證券法定義的工具,如股票、債券、票據或證券型互換,僅是以加密資產形式呈現,並將全部或部分所有權紀錄上鏈。監管核心強調,證券的法律性質取決於經濟實質,而非標籤、技術或行銷話術。
指導意見將代幣化證券區分為兩大類。第一類為「發行人發起型」,由發行人或其代理人直接將自身證券代幣化,並將鏈上紀錄整合至原有股東名冊,或以代幣作為更新鏈下紀錄的指令。第二類則為「第三方贊助型」,由非關聯機構發行代幣,其背後可能是託管的實體證券,或是提供對特定證券或發行人的合成曝險,例如代幣化結構型票據或證券型互換。
SEC進一步點名兩種常見模式的合規風險。其一是託管模式,第三方持有基礎證券並發行代表權益的代幣,投資人取得的僅是間接權利,仍須完全遵守證券註冊、資訊揭露與投資人保護規範。其二為合成模式,第三方發行自身證券並以代幣形式提供參考標的曝險,相關產品仍落入完整的證券型互換監管體系,包括銷售對象限制與交易所交易要求。
市場觀察指出,這份指引並未否定代幣化的創新潛力,而是重申「科技中立」原則,要求金融創新不得成為規避監管的工具。對傳統金融機構而言,規則明確化有助於評估上鏈發行的可行性;但對部分以「去中心化包裝」吸引散戶的業者來說,合規成本與法律風險勢將顯著升高。隨著監管態度趨於明朗,代幣化證券能否在合規框架下擴大規模,將成為下一階段市場競逐的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