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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假轉型正義之名行清算之實 法院撤銷國民黨不當黨產追繳定讞

國民黨原中央黨部大樓2018年遭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認定為不當取得財產,處分追徵11億餘元,經過纏訟多年,最高行政法院昨(11日)判決國民黨勝訴定讞、撤銷追徵價額處分確定。不過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仍聲稱這只是單一判決的「個案」,「不可能替整個威權歷史洗白」,國民黨則表示判決再次證明,黨產會以政治目的操作、濫行處分的作法,禁不起司法檢驗。

回顧整起事件,馬英九時任黨主席時,對於民進黨提出的「政黨不得經營事業」、「黨政軍退出媒體」認真執行,接著出售中視、中影、中廣(三中案),讓自己無端纏訟20年,去年底二審判決無罪,高檢署還在繼續上訴中。

同時也將國民黨中央黨部出售給張榮發基金會,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訂定實施已經該交易十年後,黨產會用十年後的「新法」追究十年前的「舊產」,正所謂拿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重點是這斬人理由還當自己說了算,結果一開庭審案,法官直接打臉否決。也就是說該案的勝訴不僅是11億元追徵處分的撤銷,更是「不當黨產」的認定須依照嚴謹的法律程序與證據法則,而不是由行政機關憑空「說了算」。

該黨部大樓歷史源自1949年政府遷台後移撥給國民黨使用,隨著時代演變改成「借用」、「租用」,只能說因歷史產生的特殊背景,「程序上」並未「違法」,1990年李登輝掌權後,國民黨逐步走向黨政分離,合法買下該筆土地與建物,並在2006年賣予張榮發基金會。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尹乃菁認為該判決再次證明不當黨產條例原本就是「惡法」,黨產會行清算國民黨黨產之實,讓國民黨一窮二白,民進黨卻吃香喝辣,造成政黨競爭極大的不公平。

從大罷免大失敗就是可看出民進黨最大的問題就是將「愛台灣」當綠營專屬,「抗中保台」成了護身符,彷彿只有綠色才是正義;民進黨口口聲聲痛恨國民黨「威權統治」,然而掌權後獨裁霸道更以為甚,只要反對民進黨就成了「中共同路人」,只准綠營人士前進中國賺紅錢,卻不准藍白質疑茶葉行、小吃店成軍火代理商,也難怪被稱之為雙標黨。

就如同NCC當年逕行以違規太多不予中天新聞台換照,將一家合法且經營多年的新聞台直接停播是何等大事,民進黨卻可以蠻橫硬幹,事實上該案纏訟多年,NCC花了納稅人數百萬元,結果前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宣判,中天電視台勝訴,撤銷NCC不予換照之處分並發回更審,NCC目前提出上訴中。

從黨產會到NCC,民進黨口口聲聲說「轉型正義」,卻總讓外界覺得綠營口號說得滿天嘎響,其實只在乎轉的方向只要對民進黨有利,就是所謂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