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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法院裁定投資人未受「實質困境」 霍姆斯獲減刑一年

商傳媒|責任編輯/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時間2026年3月26日,聖荷西聯邦法院裁定,詐欺犯伊莉莎白·霍姆斯(Elizabeth Holmes)的刑期將獲減輕一年,從原先的135個月縮短至123個月。這項減刑判決的依據是法院認定,儘管霍姆斯的投資受害者損失數億美元,但他們並未遭受「實質財務困境」。

霍姆斯曾是血液檢測新創公司 Theranos 的創辦人,於2022年1月因三項電匯詐欺罪及一項共謀詐欺罪被定罪。同案共同被告拉梅什·巴爾瓦尼(Ramesh Balwani)也已另案定罪。在2022年11月的量刑判決中,聯邦法官愛德華·J·戴維拉(Edward J. Davila)最初判處霍姆斯135個月監禁,為量刑準則建議範圍內的最低刑期,並附加三年監督釋放。霍姆斯已於2023年5月30日入監服刑。

2025年2月,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維持了對霍姆斯的定罪及量刑判決。然而,霍姆斯隨後援引2023年聯邦量刑準則的修正案聲請減刑。該修正案允許符合特定條件(包括無犯罪前科)的被告獲得兩級的犯罪等級減免。

檢方最初反對這項聲請,主張霍姆斯確實對受害者造成了實質財務困境。但戴維拉法官不表認同,他指出,所有參與相關募資輪的投資者,都曾簽署文件確認他們能夠承擔投資的經濟風險,即使蒙受全部損失也不會造成財務損害。此外,緩刑監督官辦公室審閱受害者陳述後,也未發現有實質財務困境的證據。雖然有一名投資者聲稱損失了近15%的個人淨資產,但法院認為其計算方式不明,且不符合法律上對「困境」的認定標準。

法院認定不存在實質財務困境,使得霍姆斯的犯罪等級從33級降至31級,量刑準則範圍也從135至168個月調整為108至135個月,最終法官判處其123個月刑期。這項裁決突顯出,投資者過去簽署的財務風險承擔文件,在量刑時反而不利於他們。

值得注意的是,檢方已向法院提交資訊,指霍姆斯正在為其伴侶新創的一家診斷設備公司提供募資建議,該公司的原型裝置與 Theranos 過去的產品有「驚人的相似之處」。霍姆斯也曾表示,出獄後有意重返醫療科技領域。儘管法院留意到這些顧慮,但結論是,霍姆斯的高度惡名將使其未來在嚴密審查下,難以再以相同手法重蹈覆轍。目前霍姆斯仍於聯邦監獄服刑,檢方尚未宣布對此次減刑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