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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陽光法精神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地政局及觀旅局共同辦理陽光法案專精研習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地政局、觀光旅遊局聯合舉辦陽光法案講習,與會學員與講座合影。【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提供】
  
【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桃園報導】 

為落實陽光法案精神並推動廉能政治,避免公務人員發生不當金流及利益輸送情形,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地政局及觀光旅遊局於17日共同舉辦「陽光法案系列聯合專精研習」,邀請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組長黃茂騵擔任講座,講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與實務說明」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與實務說明」,藉由專題講解強化政府機關廉潔治理能量。研習對象包含文化局、地政局及觀光旅遊局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採購相關業務之同仁。

為協助同仁熟悉廉政相關法規,講師以深入淺出的方式,結合實務案例進行說明,將抽象法規轉化為具體情境,並透過案例解析提醒可能面臨之情形與應注意事項,使同仁能迅速掌握財產申報及利益衝突迴避之重點與處理程序,進一步落實依法行政,建立並維護公務員廉潔、負責之專業形象。

政風處預防科王科長正宇致詞時表示,為持續推動陽光法案精神,監察院及法務部共同推動財產資料授權介接服務,可提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之正確性並降低錯誤風險,同時減輕公職人員蒐集財產資料之負擔,獲得多數申報人肯定;此外,團體機構與政府機關間補助申請或交易往來型態日益多元頻繁,《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建立相關迴避規範,可有效防杜不當利益輸送及貪瀆情形。透過陽光法案制度推動,使政治運作更加透明公開,並持續強化民眾對政府清廉施政之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