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媒體

美國藥用大麻將從嚴管鬆綁 醫學研究可望迎來新頁

商傳媒|康語柔/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司法部(U.S. Department of Justice)已於 4 月 23 日提議,將藥用大麻從目前被歸類為第一級管制藥品的地位,重新分類為管制較為寬鬆的第三級管制藥品。此舉將大幅鬆綁聯邦層級對大麻醫學研究的限制,為科學家探討其醫療潛力與風險開啟新局。

根據 1970 年實施的《管制藥品法》,所有受聯邦法律管制的物質依其濫用風險和醫療用途,分為五個等級。第一級藥品(如海洛因、搖頭丸、LSD 等)被定義為具高度濫用風險且不具公認醫學用途,幾乎無法用於醫療或研究。相較之下,第三級藥品(如氯胺酮、睪酮、特定劑量可待因產品等)則被認為濫用風險中低,並具有一些醫學效益。

雖然這項重新分類的動議已由美國司法部提出,並預計將於 2026 年 6 月下旬啟動加速聯邦重分類程序,但目前大麻在聯邦層級仍屬於第一級管制藥品。這項重分類僅適用於各州醫療大麻計畫認證的產品,至於各州娛樂用大麻計畫提供的產品,仍將維持第一級管制。

這項法律命令肯定了藥用大麻的某些醫療價值,並指出其濫用潛力低於先前的第一級分類。護理學副教授指出,將大麻重新分類至第三級藥品,象徵著「大麻禁令時代的結束,以及監管時代的開始」,有望為研究和新療法創造前景。

數十年來,研究人員因難以取得實際用於病患的大麻產品,加上諸多限制,導致高品質研究難以推展。重分類後,經美國緝毒局(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登記的研究人員將能直接從經該局登記的州許可商家取得大麻花、植物材料及加工產品,如酊劑和食品。這意味著研究人員將不再受限於過去品質與種類相對較差的聯邦緝毒局登記處來源,得以研究患者日常使用的各種大麻產品,包括電子煙和各式食用產品。這項改變將使研究人員能進行最高標準的「隨機對照試驗」(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有助於釐清大麻在治療複雜醫療需求患者上的有效性。

然而,重分類不應被解讀為大麻對所有人皆無害的信號。越來越多的研究顯示,大麻使用可能產生潛在副作用,尤其對孕婦、青少年、患有精神疾病(如思覺失調症或精神病)或心臟問題的脆弱族群而言。大麻也可能導致藥物交互作用。因此,醫療用大麻患者仍應謹慎使用,並在醫療專業人員指導下,以低劑量開始並逐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