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我們總覺得時間不夠用?吳淡如在她的新書《窮思維、富邏輯:人生實用商學院之致富之前先自主》中提出了這樣一個觀點:其實,你不會真的沒有時間,一切都取決於你是否真的想要去做。在這本書中,她還深入探討了經濟學上兩個在現實人生中特別有感的概念:沉沒成本和機會成本,這兩者對我們的日常生活有著深遠的影響。
過去已逝,活在當下重塑機會成本
「沉沒成本」關乎過去,過去已經過去,耽溺完全無益。「機會成本」關乎未來,其實所有的投資都是機會成本的考量而已。就讓我們來談談人們最浪費機會成本的事情。可不是喝下午茶、追劇和滑手機、打電玩⋯⋯,這些小事都還有其樂趣。你真的不要對自己太苛。對我來說,並不是每個人都必須兢兢業業、讓別人覺得「很有出息」的活著,而是只要做你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可以。賈伯斯的人生使命在於改變世界,你的使命也可以在於活得像自己就好。只要你自覺活得好,不一定要往別人認同的方向去。
從學生時期的合約轉變中學習
最浪費機會成本的事情之一,是後悔。答應了,又後悔。那麼,你不如不答應。我學到這一課的時候,是在我念中文研究所的時候,除了靠獎學金過活,也常常和同學一起接案子,多賺些生活費。那時候有一間公家出版社請老師當主編,找我們寫清代的歷史人物,一個人負責寫一位。本來說好一個人寫七萬字,給七萬稿費。那不是一筆小數目,比我們一年的獎學金還多。出版社請答應寫的同學去簽約時,合約忽然變了,說是不能夠給一筆現金,只能給版稅的5%。這種公家出版的書肯定不是暢銷書,一本書很可能最多印二千本,一本書如果是一百元的話,那麼,寫了七萬字,最後拿到的應該只有一萬元。也就是七萬元變一萬元。
學姊的教誨:勇於面對錯誤尋找解決之道
當場礙於某老師的情面,也就簽了約。之後一群同學走出了出版社辦公室,我越想越不對,文學院的人都沒有在算的嗎?這是遇到了「奸商」吧?怎麼可以利用條約,把條件縮水那麼多呢?我對著同學咕噥了一陣。怎麼可以這樣呢?越說越生氣,抱怨這真是不公不義。此時,一位學姊嚴厲的對我說:「妳就別再說了!如果不喜歡這個條件,妳可以不簽約;如果已經簽約了,就不要反悔。如果想反悔,就自己去談談是不是可以不要履約,他們也許可以找別人來寫。不要說背後話,那是沒有用的!」我當時很下不了台。這個學姊本來很溫和,講話細聲細氣,而且我說得明明有道理,有問題的不是我,為什麼要這樣教訓我呢?想了幾天,我知道她是對的。
從合約糾葛到自我覺醒,放棄無效抱怨
是啊,我自己原來是念法律系的,明知條約與當時承諾不同,我為什麼要簽約呢?當場也可以不要簽呀,說自己再考慮幾天也沒關係,為什麼簽了約又來抱怨合約呢?資方條件改變,我可以不同意,在背後咕噥,又有什麼意義?我是以「小人」的行徑來回應「小人」的行為。後來我決定跟出版社談放棄合約,出版社也爽快答應了,他們不在乎執筆的人是誰(話說當年我就是個沒什麼影響力的小寫手),此事就當沒有成。學姊的確明智。她一棒打醒我的猶豫性格—如果你不甘願,那就不要接受,浪費時間抱怨做什麼?
接受過去,開啟未來:商業智慧與決策的進化
因此,我們必須學會接受過去的決定,無論其結果如何,並將注意力轉向未來。在我們的職業生涯中,特別是在商業環境裡,這一點尤為重要。過分沉迷於已發生事件的反悔和抱怨,無助於問題的解決,反而會導致機會的流失。所以,面對過去的沉沒成本時,我們不應該纏繞其中,反而應該專注於如何從當前的處境中獲得最大的價值。當別人用沉沒成本來與我們計較時,我們應該更聰明地思考,用創造性的方法來止損,而不是陷入無益的爭論中。學會這種思維方式,將大大有助於我們的人生和職場發展,讓我們在面對挑戰和機遇時,能夠更加智慧和高效地作出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