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配合政府政策選購地上權住宅,向銀行申貸時卻面臨「成數低、利率高、年限短」三重不利條件,業界批評,政策美意與金融支持嚴重脫節,形同對自住購屋者加碼懲罰。
根據不動產貸款業者指出,地上權住宅因無土地所有權,銀行授信評估視之為較高風險擔保品,核貸標準普遍偏嚴。具體而言,地上權貸款成數僅5至6成,低於一般住宅的7至8成;利率依各銀行授信政策加碼約0.3至0.5個百分點,以20年期估算,消費者可能多負擔數十萬元利息;還款年限亦縮短至20至25年,遠低於一般房貸最長40年,直接壓縮購屋者現金流空間。
銀行業者解釋,核貸核心依據為「擔保品變現能力」,地上權建物僅有建物所有權、無土地所有權,法拍程序中買家意願偏低,回收成本風險相對較高。此外,地上權建物擔保品殘值隨剩餘年限遞減,銀行為控管風險,自然壓低核貸成數並拉高利率。二手地上權市場情況更嚴峻,屋齡每增一年剩餘年限縮短,部分銀行甚至拒絕承作剩餘年限較短的案件,形成流動性惡化、授信條件更趨嚴苛的惡性循環。
中央銀行已澄清,符合三項條件之一者不受選擇性信用管制限制:申辦新青安優惠貸款者、以繼承方式取得地上權住宅者,以及換屋族並切結於一定期間內出售原有住宅者。然而業界指出,央行豁免條款並未改變銀行端對擔保品殘值的保守評估邏輯。
↑圖說:配合政府政策買地上權,銀行卻以嚴苛條件審核購屋者?貸款成數、利率、年限三重障礙一次解析。(圖片來源:悅活新知提供)
多位房地產政策研究者呼籲,地上權住宅土地本屬政府,購屋者配合政策放棄土地所有權,等同協助落實土地國有化目標,公股銀行理應比照新青安精神提供利率補貼與較高核貸成數,而非以市場風險為由加重消費者負擔。業界並建議政府研議推出「地上權住宅專案貸款」,明定核貸成數下限、利率補貼機制及延長還款年限,消弭政策推動與金融支持之間的落差。
專家建議有意購置地上權住宅者,簽約前應先向至少兩至三家銀行詢問核貸意願並取得試算報告,確認自備款能否支應4至5成購屋總價,並以20至25年年限試算月繳金額,避免合約簽訂後才發現資金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