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網傳交通事故糾紛案恐與事實有所出入 前鎮警還原事故經過澄清真相
【焦點時報/記者張淑慧 報導】前鎮分局瑞隆派出所於6月19日下午4時30分接獲報案,指稱前鎮區瑞隆路438號前發生交通事故,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理,並同步進行交通疏導及安全管制,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警方調查指出,58歲李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自住家停車場駛出,準備往南方向行駛,行經事故地點時,與18歲吳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瑞隆路由西往東行駛發生擦撞。經查,吳男行駛方向未依道路規定遵行,事故造成其腳部受傷,後續自行就醫治療,所幸並無生命危險。
事故發生後,警方依規定完成交通事故相關處理程序,並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及相關檢測,結果均未發現酒後駕車或毒品影響駕駛情形。至於實際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待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分析鑑定後認定。
針對網路流傳「交通事故後惱羞成怒引發糾紛」等說法,前鎮分局特別出面說明,經查本案雙方當事人僅就交通事故向警方報案,警方到場時現場秩序平穩,並未發現肢體衝突或其他違法行為,雙方亦未提出傷害、毀損等相關告訴或請求事項,相關傳言與實際狀況有所落差,警方特別還原事實,避免外界誤解。
前鎮分局提醒,用路人行駛道路應確實遵守交通規則,切勿逆向行駛,以免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同時,駕駛人進出停車場、巷道或住宅出入口時,也應減速慢行並確認周遭路況,共同維護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
(圖片來源:前鎮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