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星島日報18日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案件,1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開審,預計審訊歷時約80日。約90名公眾冒寒提早到場排隊輪候入庭票,逾20名傳媒通宵輪候記者入庭票,數十名記者在庭外拍攝區留守。警方於法院外高度戒備,大批軍裝警員荷槍實彈巡邏,每輛進入法院的車輛均需接受警方檢查,警員攜同警犬在門外站崗。
星島日報說,陳日君樞機、黎智英妻女等家人約18日上午9時半獲安排進庭,持票記者及公眾亦獲安排隨後進庭。美、英、澳、加、歐盟等逾10國領館代表到庭聽審,由於黎智英案涉及國際元素、不但吸引外媒,連美、英、澳、加、歐盟等逾10國領館代表亦到場排隊輪候入庭票,以入庭旁聽審訊。
星島日報表示,黎智英被懲教署人員帶到法庭犯人欄內聽審,他到庭後先戴上眼鏡及耳機,然後伸頭探腦,向家人及公眾揮手露齒笑並點頭示好,精神不俗。法院外有大量警員戒備,據悉警方派出機動部隊、爆炸品處理課、重點搜查隊、長沙灣特遣隊、刑事調查隊及傳媒聯絡隊到場,大部分軍裝警員均穿戴戰術背心及荷槍實彈。
星島日報指出,香港司法機構安排在正庭有30個記者席,當中15個座位供本地媒體,另預留10個座位給非本地媒體(包括內媒及外媒),餘下5個座位則留給網媒。據悉,司法機構此安排原因是希望不同媒體都有機會進庭旁聽。
星島日報也提到,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共三罪;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則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
星島日報又說,案件由3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吳加悅及陳穎琛;黎智英一方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及大律師關文渭、黃雅斌、董皓哲、李峰琦及姚穎彤代表,三間《蘋果》相關公司則由大律師王國豪代表。
星島日報另外指出,黎智英早前申請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抗辯失敗,人大釋法指明若聘用不具有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需事先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其後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Tim Owen的工作簽證申請,黎智英就國安委決定的司法覆核案上訴將在明年4月16日才處理。而《星島》今日發現黎智英的律師團隊中出現了一個外國人面孔,並確認黎已聘用來自新西蘭的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代表他,但因為Marc Corlett具有香港全面執業資格,毋須申請海外律師專案認許,控方也沒有反對黎聘用他代表抗辯。
星島日報最後提到,根據貝納祺大律師辦事處的網頁資料顯示,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在2016年在新西蘭成為御用大律師,2020年6月在香港獲認許為大律師,獲得香港全面執業資格。他曾在超過180宗刑事及民事訴訟代表控方或辯方,出庭抗辯及檢控,曾處理的案件類型包括商業訴訟、欺詐、證券監管訴訟、內幕交易、洗黑錢、違反董事責任等,其專長為盤問證人,並就憑其豐富經驗,為民事或刑事訴訟中所出現的複雜問題提供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