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傳媒/記者黃誌寬報導】近日外界針對鳳山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劃設進度提出質疑,新竹縣政府說明,鳳山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是依《自來水法》第11條規定辦理,其劃設權責屬經濟部及台灣自來水公司,須由台灣自來水公司提出劃設規劃,送經濟部審議核定後公告實施。縣府始終秉持積極配合態度,全力協助中央及自來水公司推動相關作業,並期盼中央儘速完成劃設,共同守護新竹縣民飲用水安全。
縣府表示,社會大眾常將「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與「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混為一談,兩者法源依據、主管機關及目的皆有所不同。其中,「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依《自來水法》由經濟部主管,主要目的在涵養整體水源及集水區環境;「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則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由環境部及地方政府主管,以確保取水口飲用水水質安全為目標。
目前新竹縣頭前溪及鳳山溪範圍內的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取水口一定距離範圍均已完成劃設,而鳳山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目前仍由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三區管理處研擬劃設草案、送交經濟部審議補件中。兩個保護區的劃設對河川水質具雙重保護作用,縣府希望經濟部能盡速劃設完成,確保河川取水無疑,民眾用水來源安全。
縣府指出,自112年鳳山溪污染事件發生後,即主動整合環保局、工務處、產業發展處及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三區管理處等單位,每半年固定召開飲用水安全會議,持續追蹤關西地區污染源管理、違章工廠查處、水質監測成果,以及鳳山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污水下水道劃設與規劃進度,並積極提供各項行政協助。
最近一次於115年5月19日召開,針對114年10月至115年3月關西地區稽查管制進度追蹤成果,共執行150件次污染列管事業稽查、21件陳情稽查,其中1件進行告發、3件經勸導後改善,其餘均無污染環境情形。
縣府於113年即提供縣內水污染列管事業資料,供台灣自來水公司執行劃設調查計畫參考,並全程參與相關會議與協調作業,配合中央辦理範圍檢討及修正。鳳山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劃設申請已由台水委辦公司於115年3月31日提送修正後劃定申請書至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三區管理處審查中,目前預計劃設範圍為71.21平方公里。縣府將持續配合中央辦理後續程序,並適時反映地方意見,加速推動劃設作業。
縣府強調,近年持續強化鳳山溪流域污染防治工作,112年污染事件發生後即跨局處聯合稽查並依法查處污染源,針對取水口周邊高風險事業加強管理,同時持續辦理河川及飲用水水質監測。環境部與環保局共於鳳山溪沿線布設5處水質監測站,每月及每季定期監測水質狀況,最新監測結果顯示,自來水水質、水源水質均符合相關飲用水標準,鳳山溪河川污染程度維持未(稍)受污染等級,整體水質穩定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