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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迪士尼營運商年付400億日圓授權金 營業利益率仍達23.9%

商傳媒|吳承岳/台北報導

根據《JBpress Innovation Review》分析,東京迪士尼度假區營運商Oriental Land雖然每年需向華特迪士尼公司(The Walt Disney Company)支付約400億日圓的智慧財產權(IP)相關授權費用,但其營業利益率仍達23.9%,甚至高於迪士尼本身。這項差異引發市場對IP授權商業模式與企業營運效率的討論,也顯示即使需要負擔高額授權成本,企業仍可能透過市場定位與營運管理維持較高的獲利能力。

Oriental Land負責營運東京迪士尼樂園、東京迪士尼海洋等設施,本身並不持有迪士尼角色與相關內容IP,而是透過授權方式使用。一般而言,IP授權模式可讓智慧財產權持有者在不直接承擔所有設施投資與日常營運風險的情況下,依照合約取得授權收入;對營運商而言,則能利用成熟品牌的知名度與內容吸引力,降低自行培養IP所需的時間與市場風險。

相較之下,華特迪士尼公司的整體事業規模更為龐大。分析指出,截至2025年9月的財政年度,迪士尼營收規模約940億美元,約為Oriental Land的20倍,營業利益約138億美元。不過,由於迪士尼業務橫跨影視娛樂、串流服務、體育及主題樂園等不同領域,各事業的成本結構與獲利能力有所差異,使公司整體營業利益率約為14.6%,低於Oriental Land的23.9%。

迪士尼目前主要業務可分為娛樂、體驗及體育三大部門,其中娛樂業務約占整體營收46%,體驗事業約占39%,體育則約占15%。相較之下,Oriental Land的事業集中於日本主題樂園及相關飯店、商業設施,在高度集中的經營模式下,能更聚焦於提高入園收益、商品銷售、餐飲與住宿等周邊收入,也形成與迪士尼全球多角化經營不同的獲利結構。

這項比較顯示,支付高額IP授權費並不必然代表企業獲利能力較低。若授權品牌具有足夠的市場吸引力,加上營運商能有效掌握當地消費需求、提高營運效率與顧客消費金額,仍可能創造可觀的利潤。Oriental Land的案例,也為主題樂園、觀光及其他採用IP授權模式的產業提供參考,顯示品牌價值與實際營運能力如何結合,可能才是影響授權事業獲利表現的重要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