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為營造友善工作職場,自113年度起將實施彈性上、下班制度,職員可在彈性上、下班時段內,自由選擇上、下班時間,以兼顧工作與家庭生活需求。另「職員申請年資假得以小時為基數」,以及「112年度終結未休之年資假,可遞延至113年12月31日」之措施,也將於113年度同步實施。其中欲使用遞延之年資假,應在請假申請時於差勤管理系統中選擇「延休假」項目,未休畢者,視同放棄。
彈性上、下班制,依「淡江大學職員刷卡實施要點」相關規定,僅開放白天班上午上班時間彈性,上班彈性區間為上午8時至8時30分,下班彈性區間為下午5時至5時30分,依照每日上班應足8小時之規定,上班打卡時間若為8時10分,下班則須在17時10分後始得打卡,最晚打下班卡時間仍為原先規定的17時40分,這點要特別注意。關於加班及請假申請部分,若涉及彈性上班,須注意打下班卡時間,應符合以「小時」為計算單位的規定,校約聘人員另須注意符合「延長工時應有半小時之休息時間」的規定,避免影響權益。相關範例可以至人資處網頁「表單」選項下「出勤差假」項目下載。(網址:https://reurl.cc/Xq6z37 ),若仍有問題,歡迎洽詢職能福利組,分機2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