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PTT影射藍委王鴻薇收受黑道政治獻金,她對網友提告妨害名譽,但後來檢方認為罪證不足,該網友獲不起訴處分。對此,王鴻薇也提出3點回應。
針對今(22)日台北地檢署針對網路上他人對她的惡意抹黑,判決不起訴,王鴻薇在臉書上發文提出三點回應。
王鴻薇表示,檢方針對上述所有抹黑言論,影射我本人影射涉嫌收取涉賄地方黑道的政治獻金,傷害我個人名譽言論是否是「錯誤資訊」,並未予以合理處置,反而僅以嫌疑人黃男否認在PTT上留言,加上教育部不提供帳號註冊資訊,未查到發文者而草草結案,這樣的方式,無疑助長網路惡意言論、霸凌繼續囂張,令人遺憾。
王鴻薇質疑,檢方對於案件查核標準令人費解,去年七月新竹一名工程師因不喜歡民進黨立委賴品妤,多次於PTT網站公開辱罵,同樣也主張表示已經多年沒用PPT、已記不清PPT的暱稱「情況與我的案件如出一轍」,當時檢警調查貼文IP位置後,於8月4日持搜索票至工程師住處執行搜索,檢查電腦後,最終對比記錄和時間後,最終確認電腦內留確實留有多筆謾罵賴品妤之記錄,依公然侮辱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犯罪所用之電腦亦宣告沒收,司法不應該自損公信,很難不讓人質疑檢方「看人辦案」。
王鴻薇質疑,如果嫌疑人黃男言論屬實無辜,證明國內有組織有系統,盜取社群平台網路帳號,利用網軍的方式,以此攻擊在野黨政治人物,更進一步利用錯誤訊息肆意犯罪公然挑戰我國法律,檢調卻視而不見,放任違法者橫行,除不釐清錯誤言論事實與否,讓相關傷害持續存在,重挫人民對司法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