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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命寶林茶室分店停業並移檢調偵辦

獨家報導 記者翁雪婧/綜合報導

臺北市衛生局於昨(3/26)日晚間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疾病管制署及專家共同調查寶林茶室信義A13店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現場抽驗高麗菜、豆芽菜、粿條、鴻喜菇、香蘭葉及醬油等全數食材,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攜回調查;另於113年3月26日晚間及3月27日再接獲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臺北馬偕醫院各通報民眾1 人分別於3月19日及3月21日食用該餐廳供應之餐食後,亦發生噁心、嘔吐及腹瀉等症狀,截至目前下午2時為止總計接獲7人通報就醫(由新北市衛生局、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新光醫院、三軍總醫院及臺北馬偕醫院通報),其中2人死亡(39歲男性、66歲男性);爰臺北市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立即命業者所有分店(寶林咖啡館微風北車店、寶林咖啡館饒河店、寶林茶室信義A13)暫停作業、停止供應餐點,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2項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移請檢調偵辦。

      另臺北市衛生局於113年3月24日採集病患及餐廳環境檢體、工作人員手部檢體,其中人體檢體(肛門拭子及糞便等)已送至疾病管制署檢驗,現場採集的環境檢體及手部檢體(拭子)由本局依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之微生物檢驗方法進行檢驗,上開檢驗方法微生物培養過程為12-14天,惟若微生物無生長或非食品中毒菌時,將即時公布檢驗結果。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食品中毒定義「2人或2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稱為1件食品中毒案件。若為肉毒桿菌毒素引起或急性食品中毒(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倘患者僅一人,亦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經流行病學調查推論為攝食食品所造成,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因本市陸續發生多起食用炒粿條引起類似食品中毒事件,各大醫院急診第一時間如有接獲同一用餐地點疑似食品中毒,務必依照衛生局食品中毒事件通報流程辦理,如有疑似個案,請務必詢問是否曾到「寶林」用餐。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為預防食品中毒事件發生,不論外食或自行烹煮,都需特別注意餐飲場所之衛生狀況,避免生食,且食材充分煮熟,迅速食用完畢,並確實遵守「清潔」、「迅速」、「加熱或冷藏」、「避免疏忽」四大原則,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同步呼籲民眾如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應於第一時間通報,並集中至醫院就醫,以利醫師判別是否為疑似食品中毒案件通報衛生單位調查,並協助採樣。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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