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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連鎖效應?又有小股東提告長榮海運10位董事

長榮海運小股東委託律師林文鵬控告10位董事涉嫌非常規交易及特殊背信罪,另一位股東今(29)日也到台北地檢署遞狀,認為長榮海運不思是否交易違法,反而發表聲明宣稱股東受到唆使傷害長榮海運聲譽,揚言採取必要措施,令同樣身為小股東的他決定站出來控告全體董事,要檢調查個明白。據了解,除了現身的這兩位,還有不少小股東也寄陳情函至台北地檢署,需要檢察長盡速偵辦。

今天提告的小股東陳祐良質疑,長榮海運3位獨董游芳來、張家琦、黎昌州為何讓高達300億元的交易輕易通過,難道是長榮海運請來的人頭,領領車馬費而已嗎?

(圖/翻攝長榮海運官網)

陳祐良表示,眾所皆知長榮海運是張國華實質掌控,張國華也實質掌控巴拿馬長榮國際(EIS),長榮海運花台幣300億向EIS買資產,左手是張國華,右手也是張國華,難道沒有非常規交易?長榮海運全體董事沒有圖利特定人?沒有違背職務?長榮海運不檢討是否做了非常規交易、涉及背信,反而發聲明檢討股東是不是損害聲譽,非公司治理之道。

陳祐良說,長榮海運日前聲明提到張國華是受到4位遺囑執行人依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章程,指定擔任永久董事長;試問:長榮海運有什麼資格、地位代表巴拿馬長榮國際來澄清他的代表人是誰?

長榮海運近半年在張國華主導下,花費近300億元向巴拿馬長榮國際買了3家公司股權及1筆不動產。小股東認為,根據張榮發先生的遺囑,是指定張國煒接任集團總裁,巴拿馬長榮董事長應為張國煒;巴拿馬長榮也曾在111年5月選出張國明為常任董事長,則長榮海運是否和合法之巴拿馬長榮代表人進行上開交易?也就是長榮海運花費300億元的交易,未來法律上可能無法成立,這筆鉅額損失該由誰負責?

小股東指名長榮海運獨董游芳來、張家琦、黎昌州,不管是媒體報導或法院判決都清楚顯示張榮發遺囑指定張國煒接班長榮集團總裁,在代表人鬧雙包爭議情況下,為何還能讓300億元交易過關?

最後小股東呼籲金管會、證期局、交易所與投保中心,必須為長榮海運35萬名股東發聲,查明這300億交易的事實真相,不能讓全體股東成為冤大頭,負擔這筆龐大損失,也請立委為長榮海運全體股東喉舌,質詢時強力要求主管機關應儘速啟動行政調查,還給股東一個公開、透明的投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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