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外海今(3)日早晨發生7.2強震震撼全台,且整天餘震不斷,部分地區也有傳出房屋傾倒或財物毀損事件。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將密切與消防局聯繫,若收到台中市災損通報,將主動輔導災民申請稅捐減免。
市府地稅局表示,民眾若因地震災害導致房屋或車輛毀損,有特定情形,可以申請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等減免。房屋稅方面,房屋因災害毀損三成以上,未滿五成者,減半徵收,若毀損面積達五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者,可依毀損月數免徵房屋稅。
地稅局提到,地價稅方面,土地因流失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地價稅全免;使用牌照稅方面,汽、機車(151cc以上)因毀損後向監理機關申報停駛或報廢,自監理機關核准日起使用牌照稅免徵;娛樂稅方面,因發生災害致不能營業,採查定課徵的業者可申請扣除未營業天數。
地稅局也提醒民眾,記得「災損減稅」三步驟:首先,第一時間先拍照保存證據;第二,檢附損失相關證明文件(監理所核准車輛停駛或報廢文件、災損房屋相片等);第三,發生災損30日(車輛毀損1個月)內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可線上申請)減免。
民眾如有申請災害減稅問題,可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或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