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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泰源監獄輔導員涉作假護航  無期徒刑殺人犯得回獄中「繼續服刑」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 楊翰/台東報導

犯下新北市永和區「歡樂聯盟KTV」槍擊殺人案的吳哲銘被判無期徒刑,入獄服刑15年後陸續申請7次假釋均遭駁回,未料2021年竟在泰源監獄獲准出獄,被檢舉獄方李姓輔導員疑篡改假釋分數,且非單一個案。矯正署已撤銷吳男假釋,永和警分局於4月2日已在蘆洲區將吳男拘提。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發佈新聞稿回應,正偵辦中;泰源監獄回應,是輔導員登錄錯誤。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發佈新聞稿「假釋成績造假」提出說明表示,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於今(113)年1月間接獲檢舉,指稱前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現為法務部矯正署泰源監獄)李姓輔導員,於辦理受刑人累進處遇核分作業時涉有不法情事,致使特定受刑人通過假釋審查乙案,業經分案偵辦,檢察官收案後即向泰源監獄調取相關資料,以分析及釐清全案是否涉及人謀不臧,目前仍積極調查中。

截取自粉絲專頁/政客爽

對於發生此事,法務部矯正署也發佈新聞稿表示,事發後除了撤銷吳男假釋、逮回吳男繼續執行以外,也在行政責任方面做出應變,先將李姓輔導員調離現職,不讓他接觸假釋業務,另外也將李男記兩過、當時的主管也記申誡2次。至於李男是否另有偽造文書等刑責,則交由檢方偵辦,獄方完全配合。

法務部矯正署新聞稿進一步指出,經過全面徹查李男經手的案件後,發現還有3件不合規定的假釋案件,其中2人已經被撤銷假釋並帶回監獄執行,另外1人服刑已經達到9成,再加上重新綜合評估各項要件後,仍符合假釋許可要件,目前已經完成保護管束、服刑期滿。

受刑人入監後為早日假釋出獄,在工場作業時都會很努力,以累積分數。(截取自法務部官網)

新修正的法律規定,遭判無期徒刑的重刑犯必須關滿25年以上才符合假釋資格,即便適用舊法也要服刑15年以上,為了符合新法精神,現行監所通常不會讓無期徒刑的重刑犯太早通過假釋,例如綽號「惡龍」的十大槍擊要犯張錫銘,曾犯殺人、擄人勒贖等重大刑案,2005年遭判無期徒刑入監執行,已在台南監獄服刑逾18年,申請假釋23次均遭駁回,即是為了回應新法修法意旨及社會期待。

同樣犯下殺人罪、當時也曾引起社會矚目的吳哲銘,則在關滿15年後,於2021年9月從台東泰源監獄假釋出獄,沒想到過了2年半,監察院及台東地檢署卻收到檢舉,指吳哲銘的假釋分數遭篡改,監所從輔導員(現為教誨師)、教化科長、副典獄長到典獄長,竟沒有任何一人察覺或複核,便送假釋審查,讓他獲准假釋出獄。

臺東泰源監獄假釋爆發重大弊端,將成績未達標的槍擊殺人犯吳哲銘假釋。(截取自法務部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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