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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緬甸茶混充阿里山高山茶 不肖茶商3人遭訴

嘉義縣一家高山茶葉有限公司負責人李女與許姓丈夫,將緬甸進口的茶葉冒充阿里山高山茶,在各鄉農會比賽中獲獎後販售,藉此非法獲利上百萬元,嘉義地檢署15日偵結,依詐欺取財等罪將公司負責人夫妻等3人提起公訴。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陳郁雯起訴指出,嘉義縣一家高山茶葉有限公司負責人李女與丈夫許男自2019年起,以每台斤560元的價格向緬甸進口茶葉,隨後冒充阿里山茶區生產的高山茶,積極參加阿里山鄉農會、梅山鄉農會及嘉義縣製茶工會舉辦的茶比賽,屢次拿下頭等獎、優良獎等獎項。他們甚至利用網路平台販售比賽茶禮盒,進一步謀取利益。

調查顯示,李女與許男在2020年間,將緬甸境外茶假冒台灣茶,透過直接分裝假冒或攙混台茶後分裝方式,裝填於印有「台灣高冷茶區」、「台灣高山茶」、「阿里山高山茶」等「境內產地」 字樣「公版」真空包裝袋或茶葉罐後對外販售,造成消費者誤信購買。而他們還以不實手段將緬甸茶葉偽裝為越南茶葉進口臺灣,從而進一步混淆視聽。

嘉義地檢署表示,會與高檢署「打擊境外茶混充台茶案件協調督導小組」整合平台,以及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所創建「茶葉中多重元素檢驗方法」機制,積極發揮打擊不法混茶犯罪行為,阻絕劣質境外茶葉流入市面,保護國內台灣茶產業及國人飲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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