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slide
Next slide
搜尋
Close this search box.
Previous slide
Next slide
合作媒體

蔡易餘提案修證交法遭黃國昌猛批 律師黃帝穎建議依法管制TDR

針對今天立委黃國昌抨擊另一位立委蔡易餘,提修證券交易法是為了個案修法的說法,曾任民進黨中央發言人律師黃帝穎忍不住以法律專業的觀點,發文表示兩位立委都是法律人,修法當然還是要回歸法律理由的探討。

黃帝穎認為蔡易餘提案修證交法,要處理的是台灣存託憑證TDR在現行證交法適用上有牴觸法律明確性問題,甚至是罪刑法定原則問題,而不是如黃國昌所說的為個案修法。

黃帝穎以法律專業,查了有關TDR過去的法學探討和相關公文,結果發現在109年的監察院調查報告中,有針對TDR進行專案調查,當時在調查報告中已經明確指出「TDR是否確經主管機關行使核定權的重大爭議,不僅一般人民難以理解,學說及司法實務上亦爭議不斷,認顯有違反憲法所要求之授權明確性原則、 法律保留原則及罪刑法定原則之虞,誠非妥適,本於法治國原則及人權保障意旨,應請主管機關從法制上確實檢討改善,以澈底解決爭端。」

因此黃帝穎認為根據監察院的調查報告,的確要求主管機關檢討改善來解決爭端,一切還是要回歸到法理討論,蔡易餘提案修證交法就是為了解決TDR爭議,但黃國昌卻導向為了個案修法,為何不說是為了落實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讓主管機關確實「依法」管制TDR,比對監察院109年調查報告提出的法治國原則要求,就算現在修法其實也晚了4年!

而網友也在黃帝穎的貼文下留言,對於黃國昌再度劍指民進黨,回應「逢綠必反,只留蔥白。」

↓ (105年間蔡易餘在立院質詢時任證期局局長王詠心,根據王詠心當時的回答,TDR屬於101年才納入證交法。影片來源:立法院)

Related Posts

1 of 5,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