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高雄報導】
高雄4名少年日前深夜在文化中心嬉戲,並將地下室的改道牌拿到2樓往1樓丟下,過程中全被其中的1名同夥拍下,更上傳IG,屁孩行徑就在網路流傳,有學校教官在網路上發現後進行通報,警方依社維法通知4人到案,後來裁罰其中動手的3人每人3000元,全案可抗告。
日前網路流傳一段今年2月25日凌晨1時許3名少年從2樓至1樓往下丟擲改道牌的影片,有學校教官發現後通報轄區苓雅分局,警方循線追查查獲洪、謝、李、吳姓少年4人到案。
警方調查,洪、李、謝姓少年因為「好玩」,先跑到文化中心地下室將改道牌拆除,再把東西搬到2樓,由洪姓少年將改道牌從2樓丟下,過程被吳姓少年拍下上傳IG,所幸未釀人員傷亡。
由於吳姓少年拍下過程影片,其他3名少年到案時均坦承有參與丟擲改道牌,法官認為,改道牌質地堅硬,依一般社會觀念,若自高處往下丟擲,已足以對人之生命、身體、安全及財產構成威脅,況本件行為地點係高雄市文化中心即公眾場所,雖為凌晨1時許,亦仍無法排除有其他人於該時段期間進入或路過該地點,若有其他行人適時經過,必因此受到驚嚇或肇致意外。
最後法官依共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4款投擲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之規定,裁罰洪、李、謝姓少年各3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