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集團風波不斷。林文鵬律師今天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長榮海運董事張國華和柯麗卿於去年6月19日知悉董事會決議處分長榮航空股票,在這項足以影響長榮海運股價重大訊息公開前,就由張國華買進9萬8357張長榮海運股票,涉嫌內線交易金額破百億,不法獲利21億,創內線交易犯罪史紀錄。
林文鵬強調,張國華、柯麗卿涉及內線交易的股數及金額非常龐大,絕非2人能單獨完成,還有其他共犯或交易帳戶,請台北地檢署盡快傳喚調查,搜索、扣押保全證據,從嚴偵辦,維護證券市場的公平公正。
告訴狀指出,去年5月30日,張國華、柯麗卿就任長榮海運董事,公司內部人身分成立,是證交法規定禁止內線交易的行為人。同年6月19日,長榮海運董事會決議處分長榮航空股票,張國華、柯麗卿知悉,但這項重大消息遲至同年8月14日才公開。
林文鵬指控,張國華、柯麗卿身為長榮海運董事,竟早在上述消息公開前,即於同年6月30日由張國華大量買進9萬8357張長榮海運股票;且張國華自稱擔任巴拿馬長榮國際(EIS)永久總裁、柯麗卿擔任EIS總經理,媒體報導「長榮6月30日出現一筆盤後鉅額交易逾17萬張…市場認為是EIS出脫持股,由張國華全部吃下…」,明顯涉及內線交易。
同年8月14日,長榮海運於資訊觀測站公告以每股34.1元賣出5萬張長榮航股票,交易金額17億元,處分利益7.9億元;本次交易是在同年6月19日由董事會通過、審計委員會同意。8月21日又公告以每股35元賣出32.5萬張長榮航股票,交易金額113.8億元,處分利益54.6億元。
林文鵬指出,長榮海運實收資本額214億元,去年6月19日董事會決議處分高達37.5萬張的長榮航股票,交易總金額130.9億元,超過長榮海運實收資本額60%;處分總利益62.5億元,佔去年上半年本期淨利近49%,顯然符合「公司取得或處分重大資產」規定,對公司股價有重大影響。
林文鵬指控,巴拿馬長榮國際由張國華、柯麗卿主導,出脫持有的長榮海運股票,由張國華以自己或他人名義買入;張國華及柯麗卿身為長榮海運內部人,在長榮海運處分長榮航股票的重大消息公開前,由張國華以自己名義大量買進長榮海運股票,明顯違反犯證交法內線交易罪,擬制計算犯罪所得高達近21億元。
張國華得知被告後立即發表聲明,全文如下:
有關本人張國華於2023年6月30日長榮海運除息日,以盤後鉅額交易方式購買長榮海運股票一事,是基於對海運事業的熱情,有意持續增加對長榮海運的持股,故本人早已決定要在2023年除息交易日當天透過集中市場購買長榮海運股票,至今沒有賣出也沒有賣出的計畫。該交易也都依法進行申報,絕無內線交易之情事,更無任何獲利可言。
本人之前就對媒體表示過,這一生的工作都和海運有關,也曾在2017及2018年長榮海運慘澹經營,二度辦理現金增資時,不惜投入鉅資認購,給海運最大的支持,一路走來,從未改變投入海運事業的決心,長期持有海運股票之初衷也始終如一。
近期因經營權紛爭再起,有心人士不斷有計畫性的操作媒體,濫用司法資源,透過抹黑、濫告,捕風捉影推論本人及柯麗卿女士涉內線交易,實屬無稽。本人買進股票怎會與柯女士相關?更甚者有心人士還莫須有影射有其他共犯……云云,企圖帶風向,進而指導辦案,對此本人深感遺憾,也希望兄弟間紛爭不要波及無辜,儘速回歸理性溝通。
本人為守法守分之公民,一定會尊重司法全力配合調查,惟不忍司法程序遭有心人士操弄,而擴大損害長榮海運聲譽與投資人權益。特說明如上,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