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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

師生互毆案 嘉市府、大業國中遭糾正 校方:已完成行政處分

嘉義市教育處長林立生表示,嘉市府已請學校確實依法完備程序。(圖/嘉義市政府提供)

記者 宋其佳/嘉義報導

嘉義市大業國中甲師於109年因管教A生發生互毆事件,導致A生頭、頸部受傷,甲師被判刑4個月,但監察院指出嘉義市政府和大業國中在調查中疏忽關鍵證據,結論與司法判決相反,調查及處理程序有違失,監院19日糾正嘉義市政府及大業國中。對此,嘉義市政府表示,已請學校確實依法完備程序。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大業國中發生師生暴力互毆事件後,校方曾召開協調會,就已知悉A生遭甲師揮拳毆打,卻未向嘉義市政府進行兒少保護案件的社政通報,違反兒少權法規定,導致失去調查機會。建議教育部督導嘉義市政府和大業國中重新處理此案。

嘉義市政府教育處長林立生回應指出,學校於知悉後確實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啟動調查程序,對於疑似體罰事件,校方已完備調查程序,市府也轉請教育部報結。該師於109年經刑事判決部分學校也依法懲處。本案學生已畢業,學校也落實輔導轉銜機制。對於監察院糾正部分,嘉市府已請學校確實依法完備程序。

大業國中目前已轉型大業實驗國民中學,校方表示,對於監察院之指正予以尊重,學校對於任何疑似霸凌或體罰事件,勿枉勿縱,以保障學生學習權為優先。對於4年前發生之事件,當時依程序完備調查程序並完成行政處分。4年來學生已就讀高中,就學穩定成績優秀,教師也熱衷教學、專心教育,請社會大眾予以空間,讓師生皆能專注教學與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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