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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訴夏克立家暴!黃嘉千「12項指控」 男方8點回擊

【記者爆料網 王傳文/綜合報導】藝人黃嘉千與夏克立離婚官司纏訟2年,終於在上個月(14)日下午宣判兩人離婚。黃嘉千獲知宣判結果時,當下激動哭了,感到相當欣慰。如今,兩人離婚判決書也在司法院裁判書系統公開,黃嘉千列出12項指控,認為夏克立已造成她「身體、精神造成不可忍受之痛苦」,因此請求法院擇一做為離婚判決。

黃嘉千提出12項指控。由於夏克立禁止黃嘉千給媽媽孝親費,她只能偷偷把賺來的錢給媽媽,但夏克立發現後,竟指控黃嘉千是小偷,「從家裡偷我的錢。」也多次羞辱黃嘉千「和男演員有婚外情」、「一直與四五十個男人在一起」、「外面有男人、是惡魔的妹妹、是巫婆」、「拍A片」,更曾發生掐脖、用枕頭壓在黃嘉千臉上、身體撞擊等不當肢體行為,黃嘉千也提出相關驗傷和診療紀錄佐證。

夏克立則以8點反控,再次強調沒有家暴。控訴黃嘉千過去企圖營造他家暴假象,想讓他受有保護令或刑事處分,直呼這算是一種虐待行為,並指控黃嘉千花光他海外錄影所得,他也因黃嘉千的種種行為造成巨大的財務負擔。他於疫情期間回台隔離時,黃嘉千曾為他叫過兩次麥當勞餐點,「但黃嘉千明知夏克立排斥麥當勞,這行為對夏克立而言實屬難以忍受之虐待。」

不過針對夏克立控訴,法官皆認為證據不足,也難以認定黃嘉千有刻意虐待行為「夏克立未能舉證黃嘉千對其有何不堪同居虐待之行為,或有何致兩造婚姻出現破綻之行為,且縱認兩造已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亦顯然歸責於夏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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