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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新光三越氣爆釀4死30傷 市府要求百貨停業

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301號的新光三越百貨,今日(2月13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發生嚴重氣爆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釀4死30傷 市府要求百貨停業。圖:讀者提供

【記者/顏欽賢 台中報導】

台中市西屯區新光三越百貨13日上午11時30分發生嚴重爆炸,造成4人罹難、30人受傷,台中市政府成立三級災害應變中心,隨著傷亡人數增加,提升為二級應變,並召開緊急工作會議。市長盧秀燕第一時間指示全面救災,並要求新光三越暫時停業,直至調查結束。

盧秀燕市長表示,事發當時她正在市府辦公,由於新光三越就在市府旁邊,爆炸震動明顯,她立刻指示市府各首長確認市民安全與災情應變。截至目前統計,罹難者4人中,3人已送往殯儀館,另1人待後送,市府將全力協助傷者與罹難者家屬。

初步研判,爆炸可能與12樓施工工程有關,疑因氣體洩漏導致氣爆,但詳細原因仍需進一步調查確認。
初步研判,爆炸可能與12樓施工工程有關,疑因氣體洩漏導致氣爆,但詳細原因仍需進一步調查確認。圖:消防局 提供

其中,一戶來自澳門的四代同堂七人家庭,原計劃來台旅遊,卻不幸遇上此次爆炸,造成重大傷亡。對此,陸委會已表示關切,市府將與陸委會協助家屬處理相關事宜。目前,檢察官已進入現場展開調查,市府也強調將全力配合。初步研判,爆炸可能與12樓施工工程有關,疑因氣體洩漏導致氣爆,但詳細原因仍需進一步調查確認。

由於爆炸影響嚴重,市府已要求新光三越暫停營業,停業時間將視檢察官調查進度而定。同時,市府相關局處也已介入調查,包括消防局、都發局及勞工局,將依法開罰與後續處理。都發局:將依違反《建築法》最高裁罰30萬元。消防局:依違反《消防法》第6條與第13條,最高各裁罰30萬元,合計60萬元。勞工局:若施工廠商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最高裁罰30萬元,並發放台中籍死亡勞工職災死亡慰問金20萬元,另協助申請勞動部職災死亡慰問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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