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媒體

投訴/左鎮養雞場兇殺案兇嫌判13年還交保回家過年 家屬怒批司法不公要求二審重判

投訴/左鎮養雞場兇殺案兇嫌判13年還交保回家過年-家屬怒批司法不公要求二審重判

 

【賴傳媒 蔡智銘/綜合報導】去年台南市左鎮區發生一起手段極其兇殘的養雞場殺人案,經營養雞場的林奕銘因與謝姓前員工積欠薪資問題爆發衝突,林奕銘持木棍謝男扭打,不僅將謝男推倒在地,更用木棍狠毒地戳刺其眼睛,甚至「插入嘴巴內旋轉」,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被判刑13年,還可上訴,但今年林奕銘獲准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個月,引發討論,《記者爆料網》接獲死者家屬投訴,痛批司法不公,質疑死者是被設計殺害,而且家屬至今仍未獲得任何賠償,要求司法應該兇嫌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據了解,這起駭人聽聞的案件發生於去年2月。經營養雞場的林奕銘,因與謝姓前員工積欠薪資問題爆發衝突。謝男兩度前往養雞場外燃放鞭炮挑釁,最終激怒林男。林奕銘持木棍衝出與謝男扭打,不僅將謝男推倒在地,更用木棍狠毒地戳刺其眼睛,甚至「插入嘴巴內旋轉」,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

 

隨後,林奕銘將重傷的謝男拖至頂店橋,並從橋面紐澤西護欄的缺口將其推下,導致謝男墜落5公尺深的溪谷,最終因重傷不治身亡。檢警相驗後發現,謝男頭部與頸部有多處外傷,顱底、右眼眶骨及甲狀軟骨骨折,鼻根至下巴以及左右臉頰皮膚嚴重缺損,足見林奕銘下手之兇殘。

林奕銘於去年12月被依《刑法》殺人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國民法庭的法官當時特別指出,「被告下手力道猛烈,斷絕謝生存的機會,更令其曝屍荒野,手段殘忍,且否認部分犯行,沒有對被害家屬表示歉意,雙方也未和解」,顯示當時對林男的行為給予了嚴厲譴責。

 

然而,今年初台南地院卻做出意外裁定。儘管原先林奕銘被裁定羈押至今年1月,但他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官「審酌犯罪情節、第一審訴訟程序如期終結,權衡國家司法權對犯罪追訴遂行公益、羈押對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最終同意他以30萬元交保候傳。

 

下週該案將進入二審,死者家屬投書媒體指出,兇嫌被查獲的當天還裝沒事,如果警察沒有發現,根本不會自首,兇手一直說自己沒有錢 卻一直有辦法請律師,國民法官開庭僱用了團隊三位律師,現在又僱用知名律師打官司,這樣叫做沒有錢嗎?

 

被害人家屬表示,兇嫌雞場規模25000千隻雞,還開名車,但對外都說沒有錢,一審刑那麼低,家屬根本沒有任何籌碼跟對方談判,對方根本也不想談,「當初在國民法官面前說要賠償400萬現金,現在改口說用借的」,而且不到一年的時間卻以30萬交保,「殺人罪」還可以回家吃年夜飯!實在很不公平。

 

被害人家屬說,我們看不到兇手林奕銘的任何誠意,只有在開庭結束法官面前,對不起 其餘都沒有,到現在一毛錢賠償都沒有,家屬一直等不到司法公平的對待,檢察官訴求無期,可是國民法官只判13年有期,下禮拜將進入二審,她請大家幫死者家屬加油。

 

 

閱讀原文

延伸閱讀:

Related Posts

1 of 29,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