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蘆竹區爆發群眾聚集改裝重機高速競駛、逆向飆車事件,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居民安寧。桃園地檢署今(26)日表示,檢察官偵結後,依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起訴林姓、羅姓、李姓、莊姓4名被告,最重恐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協助運送未懸掛車牌重機的廖姓男子,則以「幫助犯」罪嫌起訴。
檢方指出,5名被告透過LINE群組召集成員,並由廖男駕駛小貨車載運改裝重機到場。114年4月5日凌晨,眾人於蘆竹區南青路展開高速競駛、逆向佔用車道等危險駕駛行為,不僅製造巨大噪音,更吸引民眾圍觀,嚴重威脅生命財產安全。
桃檢強調,本案群聚飆車行徑已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及交通安全,檢察官已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以遏止日益猖獗的飆車歪風。
警方則呼籲,近期全台各地接連傳出群聚競速案件,將持續與檢方合作,加強蒐證查緝,防範不法再度發生,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