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農曆春節將至,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市民食的安全,近期針對超市、量販店、市場、製造業及知名年菜餐廳等34家業者抽驗稽查,總計抽驗91件皆符合規定。為進一步把關年節食品,今(28)日會同行國處消保官、農業局、經發局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經濟部標檢局,前往三鳳中街聯合稽查,現場查核業者食材保存、販售場所衛生及食品標示,同時示範自行研製過氧化氫、皂黃試劑進行豆製品快篩檢查,有需求民眾可逕向各區衛生所索取。
衛生局指出,此次年節食品擴大稽查共檢驗91件,包含即食食品24件、肉品及其加工品19件、水產及其加工品13件、新鮮蔬果13件、烘焙製品7件、豆製品6件、麵製品5件及糕粿4件,檢驗項目包括衛生標準、食品添加物、動物用藥、農藥殘留等項目,結果皆符合規定。
此外,衛生局抽查10家年菜餐廳業者,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核其作業環境、定型化契約、食材來源文件保存及食品標示等項目,查核結果皆符合規定。

衛生局提醒民眾採購年節食品時,應把握 「五不原則」,包括標示不清不買、過於鮮豔不買、有異味不買、來源不明者不買、有破損不買。同時呼籲民眾無論是自行烹調年菜或至餐廳圍爐用餐,都要把握「五要原則」預防食品中毒:
(一)要洗手:調理前後澈底洗淨雙手,如有傷口要以不透水層包紮。
(二)要新鮮: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
(三)要生熟食分開:處理生熟食需使用不同器具,避免交叉污染。
(四)要澈底加熱:食品充分加熱才會消滅病菌。
(五)要注意保存溫度:冷藏須7度C以下凍結點以上;冷凍須負18度C以下。
衛生局表示,年節期間市府物價小組將持續關注春節應景商品的物價波動,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如業者有不合理漲價情形可直撥1999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反映。民眾如有食品衛生問題,可電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07-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