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特管辦法修正後麻醉執行規範如何界定?專科醫師責任與人力配置之制度檢視

近期特管法修正後,部分聲音主張「只要是麻醉,就必須由麻醉專科醫師全程執行」,甚至對外傳達彷彿只有專科醫師在場,病人安全才有保障。這樣的說法,既不符合現行法規,也忽略了醫療現場的人力與專業分工現實。

依現行規定,特定美容醫學手術若涉及全身麻醉或深度靜脈鎮靜,必須由麻醉專科醫師負責;若屬淺、中度靜脈鎮靜,則可由受過麻醉訓練的醫師執行。一般美容醫學手術與特定美容醫學處置項目,並未另設麻醉資格限制。若將所有麻醉一律要求麻醉專科醫師全程在場,並非現行制度精神。

一、人力現實:供給明顯不足

根據近年統計,全台麻醉專科醫師約 1,400–1,500 人,其中 1,200–1,300 人在醫院體系,登記於診所者約 150–200 人。但真正全職在外支援診所端「跑台」的麻醉醫師,扣除自行開業或轉型者後,估計僅 80–100 人。然而,診所端每日麻醉需求遠超想像:醫美手術約 300 台/日,健檢中心和腸胃科診所的無痛胃鏡、大腸鏡,婦產科的取卵、流產等短效麻醉約 2,000–3,000 台/日,每日總量約 2,500 例以上。若全部要求麻醉專科醫師負責:2,500 ÷ 100 = 每人 25 例/日,這在時間與地理分布上幾乎不可能完成。即便僅計算醫美長時間手術,也會出現同時段無法分身的問題。若美容醫學必須全面由麻醉專科醫師進行麻醉,那麼:健檢中心的無痛胃鏡、大腸鏡是否也應如此?腸胃科診所的胃鏡大腸鏡,婦產科取卵與流產手術是否同樣適用?若標準一致,現行體系勢必癱瘓;若標準不一致,則不應單獨針對美容醫學採更嚴格規範。

二、麻醉專科醫師 ≠ 絕對安全保證

提升醫療品質、促進病患安全,是我們共同追求的目標。然而必須誠實面對一件事:麻醉由麻醉專科醫師執行,只能確保麻醉流程專業,並不能保證意外發生時絕對沒有風險。事實上,歷來醫療意外中,多數當下麻醉本身就是由麻醉專科醫師執行。麻醉科醫師的專業在於鎮靜、呼吸道管理與循環穩定,但他們並不是急診科醫師,也不是重症專科醫師。甚至曾有麻醉科醫師在網路論壇上坦言:「我只是麻醉科醫師,不是急診科醫師。」這句話反映的是專業分工的現實,而不是能力不足。真正關鍵的問題在於:當突發狀況發生時——診所是否具備完整急救設備?醫師與護理人員是否具備高級心臟救命術(ACLS)能力?是否有標準化轉診流程與後送機制?病人安全的核心,在於整體急救能力與醫療照護系統,而不是單一專科頭銜。

三、制度應強化能力,而非製造口號

如果只用「一定要麻醉專科醫師」作為安全保證,卻忽略:急救訓練是否定期更新、診所是否具備完整監測設備、團隊是否定期演練危機處理,那只是把焦點放在身份,而不是能力。

在大型醫院中,麻醉醫師也不可能全程站在病人身旁,而是由麻醉護理人員持續監測,有異常再即時處理。若在診所卻要求「一對一全程貼身監護」,標準顯然並未一致。真正應該推動的是:深度鎮靜與全麻由專科醫師負責,中度鎮靜由受訓醫師執行,強化急救能力、監測標準與轉診機制,這才是合理、合規、提升實質安全的做法。

四、回歸理性討論

醫療安全不應淪為情緒性的道德制高點,更不能以不切實際的人力假設誤導民眾。若忽略供需現實,強推全面專科麻醉,只會讓診所排不到麻醉醫師、增加地下操作風險,反而削弱透明與監管。制度設計應建立在專業分級、風險分層與可執行性之上。

麻醉專科醫師當然重要,但真正保障病人安全的,是醫師與醫療團隊整體的急救能力與醫療系統的成熟度。我們追求的應該是提升能力,而不是製造恐慌;是完善制度,而不是簡化為一句口號。

邱正宏醫師行醫逾三十年,現任景升醫療集團院長,曾獲英國劍橋國際傳記中心頒發「世界最具影響力的健康專家」,並榮登英國 IBC 世界名人錄,獲頒〈醫學終身成就獎〉,為國內少數獲此殊榮的醫師。亦為知名節目《康熙來了》史上受邀次數最多的醫師嘉賓。為破解網路健康迷思,邱醫師親自錄製健康影片,以科學與醫學實證傳遞正確觀念,陪伴大眾邁向健康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