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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省445元慘了!桃園八德2男拔停車場防撞桿「停霸王車」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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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男、潘男開車至八德某停車場停放,竟因為不想繳納445元的停車費,徒手將出口的防撞桿抬高,好讓車輛可以不用繳費就駛離。示意圖:截自freepik

桃園市一名47歲邱姓男子及33歲潘姓男子於去(114)年10月在八德區某停車場停車,竟因為不想繳納445元的停車費,徒手將出口的防撞桿抬高,好讓車輛可以不用繳費就駛離,過程中造成防撞桿損壞,全被監視器錄下,管理員發現後立即報警處理。桃園地方檢察署近日偵結,依涉犯刑法詐欺得利及毀損等罪嫌起訴2人。

據悉,去年10月16日下午邱男、潘男開車至八德某停車場停放,按照規定應先繳費完成,再由系統感應車牌後,讓防撞桿自動升起,始能將車輛開走。沒想到兩人竟沒有繳納445元的停車費,而是由邱男徒手舉起防撞桿,潘男再將車子開走,等於是停「霸王車」,結果造成防撞桿損壞脫落,林姓管理員事後發現此事,立即調閱監視器並報警。

後續全案被移送桃檢偵辦,檢方認定邱男、潘男造成停車場財產損害,同時詐得455元的停車費,依刑法詐欺得利罪、毀損罪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445元。

 

 

本文章來自《台灣線報》。原文:為省445元慘了!桃園八德2男拔停車場防撞桿「停霸王車」遭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