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批自德國法蘭克福空運進口、申報品名為「玻璃纖維」的84箱貨物,於去(114)年12月7日運抵桃園機場時,被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發現夾藏大量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淨重達512公斤690公克,市值約3億。桃園地檢署獲報後,攜手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及桃園警分局循線追緝,於同年月10日在高雄市小港區查獲領貨的廖姓、蔡姓被告及指使少年共犯監控的陳姓被告,全案於今(9)日偵結起訴,廖姓、陳姓被告遭求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蔡姓被告有期徒刑7年以上。

此案是廖姓、蔡姓、陳姓被告與不詳之人謀議,於114年12月7日自德國法蘭克福空運貨名玻璃纖維之貨物共84箱,並由廖姓被告承租高雄市小港區某民宅作為收件處、蔡姓被告租用小貨車,由其2人負責載運毒品,並共同獲取8萬元報酬,陳姓被告則指示少年共犯2人駕車監控、回報送貨狀況等,並給予少年1至2萬元報酬。
但貨物於去年12月7日運抵桃園機場後,即經台北關發現夾藏愷他命淨重共計512公斤690公克,隨即通報桃園市調查處報由周欣儒指揮偵辦。經專案小組循線追緝,於同年月10日,在高雄市小港區某處查獲前來領貨之廖姓、蔡姓被告及指使2少年共犯前往監控之陳姓被告,其中陳姓、廖姓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聲請羈押獲准。另檢察官考量此件查獲毒品數量甚鉅,保管不易,且有侵害人體健康而危害保管人員安全之風險,屬易生危險之物品,已依相關法令辦理毒品提前銷燬作業,於偵查終結前核發命令取樣後銷燬,減少毒品保管風險、落實新世代反毒策略。
專案小組偵辦廖姓、蔡姓、陳姓被告共同運輸愷他命案件,認定廖姓被告等3人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之運輸第三級毒品等罪嫌,於今日偵結起訴移審,並考量被告等人無視國家杜絕毒品之嚴令峻刑,仍為此次犯行,雖此案毒品尚未流入市面,但輸入毒品數量甚鉅市值高達3億元,若流入市面可供170萬人次施用,對國民身心健康及社會秩序潛藏之危害極高,且陳姓被告指示另2名少年共犯參與運輸及被告等人犯後態度等情,向法院分別就廖姓、陳姓被告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蔡姓被告有期徒刑7年以上。
桃檢呼籲,不法份子切勿心存僥倖,該署將秉持行政院頒布之「新世代反毒策略」所揭示之緝毒重點,結合六大緝毒系統,強化橫向聯繫緊密合作,全力遏止走私毒品犯罪。
本文章來自《台灣線報》。原文:512公斤毒品險流入市面!空運玻璃纖維藏愷他命闖關 3人遭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