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維護道路安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針對交通違規、欠繳牌照稅等行政執行案件持續強力執行。某設址於桃園市中壢區之從事石材加工之獨資商號,因積欠交通罰鍰18萬餘元,又有牌照稅、勞保費、健保費等欠費,總計24萬1000餘元未繳納。經桃園分署鍥而不捨之調查及執行義務人之存款,於本(5)月22日一次以現金繳清。
桃園分署說明,該案義務人名下登記有7台貨車及轎車等車輛,在113年至去(114)年間,因積欠有高達330筆之國道通行費未繳納,由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分別就每件欠費各裁處義務人300元至6000元之罰鍰,罰鍰總額約18萬餘元。後因義務人逾期未繳納,交裁處將上開罰鍰於上月21日移送桃園分署執行;且義務人因先前尚有其他牌照稅、勞保費、健保費等欠費,尚欠金額累積到24萬1000餘元。桃園分署收案後,迅速於本月19日扣押義務人銀行存款。而銀行於接獲該分署扣押命令而依法對存款進行扣押後,又因義務人於該銀行尚有未清償之貸款,存款若遭扣押,將影響其償還貸款之能力。故銀行亦主動通知義務人,勸說義務人應盡早至桃園分署清償罰鍰及欠費。義務人擔憂信用受損,經權衡利弊得失後,主動於本月22日攜帶24萬餘元之現金,至桃園分署一次繳清全部罰鍰及欠費。
桃園分署持續為維護交通安全盡心努力,並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指示辦理「交通專案」,積極強力執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之欠款案件,呼籲汽機車駕駛人,切勿違反交通相關法規,若有欠繳交通罰單、牌照稅、費用等,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免遭移送行政執行,導致名下財產遭到查扣而後悔莫及。
本文章來自《台灣線報》。原文:懶理24萬欠款!他存款遭桃園分署扣押 急帶現金一次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