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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捷石材送審現中國廠商名稱 逾1年才發現監院認定捷工局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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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捷運綠線並未實際使用中國製石材,但工程材料審查把關卻遭監察院認定有疏失。示意圖:資料照

桃園捷運綠線並未實際使用中國製石材,但工程材料審查把關卻遭監察院認定有疏失。監察院調查桃園捷運綠線GC03標發現,統包商送審車站裝修花崗岩材料時,文件已出現中國廈門廠商名稱及五星標誌等資訊,專管顧問監造與捷工局審查過程卻未主動警覺、查證及釐清,相關資料獲得核備;直到逾1年後才由統包商自行發現產品涉及中國製造並主動更換國內廠商。監察院認定捷工局對此有督導不周之行政疏失,要求桃園市政府檢討改進。

監察院調查指出,GC03標統包商提送花崗岩材料相關文件時,其中產品型錄及資料已出現中國廈門前程公司名稱及五星標誌等資訊,惟專管顧問監造在材料送審過程中未進一步釐清產品來源,捷工局在督導及核備過程中也未察覺相關疑義。相關送審資料經核定後,歷時超過1年,才由統包商自行發現原規劃產品屬中國製,隨後改採國內廠商產品重新送審。

值得注意的是,監察院調查結果同時釐清,GC03標實際施工並未使用中國製花崗岩材料。統包商發現原規劃產品涉及中國製造後,在施工前即更換國內廠商,並重新辦理送審,因此並未發生中國製石材實際使用於桃園捷運綠線車站的情形。這項結果也與捷工局先前對外澄清「未使用中國製石材」的說法一致;但監察院認為,實際未使用中國製材料,並不代表前端材料審查及督導程序沒有缺失。

監察院指出,送審資料已有中國廠商名稱及五星標誌等足以引起注意的資訊,專管顧問監造卻未主動查證及釐清,捷工局也未能善盡督導責任,直到逾1年後才由統包商自行發現問題,因此認定捷工局有「督導不周之行政疏失」。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已通過調查報告,針對桃園捷運綠線GM01及GC03標工程相關督管問題提出多項意見,要求桃園市政府檢討改進。

桃園捷運綠線是桃園重大公共工程,材料從統包商送審、專管顧問監造審查到主管機關督導核備,原本即設有多層把關機制。此次雖在施工前發現問題並完成更換,沒有讓中國製石材實際進入工程,但送審文件已有中國廠商及相關標誌等線索,卻歷經逾1年才被發現,監察院也正式認定捷工局督導不周。如何避免工程審查流於形式,並確保材料來源、規格及相關文件在第一時間獲得實質查核,仍是捷工局在監察院要求檢討後必須面對的工程管理課題。

本文章來自《台灣線報》。原文:桃捷石材送審現中國廠商名稱 逾1年才發現監院認定捷工局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