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便籖

父母幫已出嫁且在外成家的女兒投保保險,真的會無效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父母幫出嫁且在外成家的女兒投保保險,會不會讓保險契約變得無效?」的法律問題,相關的爭議曾於民國107年被立委提出質疑,金管會也在民國108年提出修正草案,然而因為保險法一直尚未完成修法,以下我們僅依照相關的法院見解,嘗試來討論目前法院是如何處理此類的問題?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說明: 一、保險法第16條(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 保險法第16條…

意外險對於什麼意外都賠嗎?須注意「主力近因原則」!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意外險對於什麼意外都賠嗎?須注意「主力近因原則」!」的法律問題,一般來說,意外保險在無特約的狀況下,保險公司僅對於因「意外」而生的傷害事故負理賠責任,因此,如何證明傷害事故發生具有「意外」性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

臨終前殘廢,符合殘廢保險理賠範圍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註:保險契約依個案仍有差異,本文章僅為案例分享,無法適用各種保險契約!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臨終前殘廢,符合殘廢保險理賠範圍嗎?」的法律問題,這尤其會發生在因病、或是意外而急性死亡的狀況,到底保險公司會如何判定相關的殘廢狀況,並予以理賠保險金呢? 【臨終前殘廢,符合殘廢保險理賠範圍嗎?】   …

保險公司的保費催繳通知是否成功送達,會影響保險契約的效力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保險公司的保費催繳通知是否成功送達,會影響保險契約的效力嗎?」的法律問題,依現行保險法第116條第1、2項,針對要保人收受保費催繳通知後仍拒繳保險費的狀況,設有暫時停止保險契約效力的規定,讓未繳保險費的保險契約暫時不予繼續生效。   …

傷害保險之「失能保險金」給付,其兩年請求權消滅時效,應自何時開始起算?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今天我們來討論「傷害保險之『失能保險金』給付,其兩年請求權消滅時效,應自何時開始起算?」的問題,請看以下說明: 一、案例事實   阿霞向某保險公司投保個人傷害保險,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00萬元,保險期間係自民國(下同)100年1月1日起至100年12月31日止。   …

發生車禍而身受重傷,受害者可以如何求償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今天我們要和大家討論關於「車禍損害賠償」的法律問題,在發生車禍後,經常會出現人員傷亡、車輛毀損等狀況,因而後續該如何認定雙方責任去請求損害賠償?可以請求的賠償項目有哪些?合理的賠償範圍又到哪裡?就是此類案件中民眾常會有的疑問。   於是,以下我們將會透過案例,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可直接點選連結,快速進入問題部分: 受害者可以依照那些法律規定請求賠償?…

疫情期間,用不到的健身房會員可以退掉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健身房會員退費」的法律問題,尤其近期國內遭逢疫情期間,所上因此接獲許多讀者朋友們詢問,例如:健身房說因為還在合約期限所以不能終止是真的嗎?只要終止會員就一定都要付違約金和手續費嗎?感覺違約金實在太高了,除了解約之外有其他方法嗎?等等的問題。   …

網購的「7天鑑賞期」可以適用在所有的商品上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網購7天鑑賞期」的法律問題,究竟什麼是「7天鑑賞期」?有什麼商品是不適用「7天鑑賞期」的嗎?以及,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在這期間有什麼相關的權利義務嗎?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一、究竟什麼是「7天鑑賞期」呢?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網購商品想退貨,消費者真的不能擅自拆封、並且要額外付退貨費用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網購退貨」的法律問題,尤其疫情期間,有越來越多人在網路上購物,不僅是生鮮食品、抑或是日常家電等,然而,真正遇到退貨時,賣家卻有一堆的規定,例如:拆封恕不退貨、退貨需要額外付處理費用等,而這些真的都符合消保法的規定嗎?   以下,我們將會用實際的案例,與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什麼是消保法所規定的7天鑑賞期?…

消保法中「審閱期間」、「猶豫期間」兩者的差別為何?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消保法中『審閱期間』、『猶豫期間』兩者的差別為何?」的法律問題,尤其在遇到兩者併存的狀況時,具體應該如何處理呢?企業經營者可以主張已經給予消費者「猶豫期間」,就認為消費者不得再享有「審閱期間」的保障嗎?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一、什麼是消保法中的『審閱期間』? 消費者保護法第 11-1 條第1項(定型化契約審閱期間)…

健身房退費糾紛頻傳,行政院終修正終止契約、違約金、手續費等規定!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健身房退費的相關問題,之前我們曾用「疫情期間,用不到的健身房會員可以退掉嗎?」一文,來向大家討論過,而有鑒於新修正之「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下簡稱:新版健身中心契約)」、「健身教練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下簡稱:新版健身教練契約)」,已經於111年1月1日開始正式生效,因此,以下我們將針對新修正內容,向大家做相關討論:…

何時須辦理公司解散呢?需要經過清算或破產程序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公司經營困難?瀕臨破產?不知如何解散公司?我們提供公司法相關條文解讀,詳細說明公司解散程序,讓您正確辦理解散手續,避免法律風險。 【案例事實】 甲成立了一間餐飲相關的股份有限公司,未料遇到疫情,公司經營不善、入不敷出、瀕臨破產,甲遂決定要將公司關閉,請問甲應該怎麼做呢? 文章目錄 【相關規定】 公司法第24條 解散之公司除因合併、分割或破產而解散外,應行清算。 公司法第26條之1…

共有耕地,在分割時有什麼限制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今天要和大家討論「耕地分割」的法律議題,其實政府對於耕地是否得以分割的政策,從民國62年最早期,耕地不得分割與移轉共有,到現今的分割面積不得低於最低0.25公頃,在這當中當然還是存有一些例外規定,但是,已經很明顯地看出,限制的範圍已經有漸漸放寬的趨勢(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訴字第995號)。   …

農地、耕地,兩者都可以分割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接續上一篇文章「共有耕地,在分割時有什麼限制呢?」的討論,以下我們將透過實際的案例,和大家討論幾個耕地分割時,實務上,經常所衍生出的相關問題,以及附帶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農地、耕地兩者有什麼差別嗎?兩者都可以分割嗎? 二、注意「地目」與「土地使用分區」不可劃上等號! 三、法院如何看待今天的案例呢? 【我家門前有耕地】   …

持份土地很難利用?提起「分割共有物之訴」吧!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與大家討論的是「持份土地」的法律問題,會與民法中的共有相關,持份土地代表著多人共有一個土地所有權,也就一個土地地號上會同時有多個共有人的狀態,而每個共有人只擁有土地的部分所有權,因而此時,必須要將所有共有人的部分所有權加總後,才會是一個完整的土地所有權。   …

有多塊土地共有時,在沒有辦法達成分割協議的情況下,如何合併分割?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土地合併分割」的法律問題,如果有多塊土地和他人共有,當各個共有人間無法就土地分割達成一致的協議時,此時,共有人視情況可以向法院提起「合併分割」,避免各宗土地因獨立分割,而造成土地細分等不利各共有人的情況。   以下,我們將用實際的例子,與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什麼是共有物的合併分割?誰可以提起共有物的合併分割? 二、法院如何看待今天的案例呢?…

只賣房子不賣地,地主還可以要求把房子拆掉?談民法第425條之1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推定租賃」的法律問題,一般來說,如果房屋無故蓋在他人的土地上,土地的所有人可以請求房屋所有人,將房屋拆掉並歸還騰空的土地,不過,在某些狀況下,例如民法第425條之1的規定,就可以讓房屋所有權人,依法享有法律推定的租賃關係,而免除讓房屋被拆除的命運。   因而以下,我們將用實際的案例,來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預售屋無法如期交屋,消費者應該如何向建商求償?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預售屋無法交屋,應該如何向建商求償?」的法律問題,因為,預售屋從銷售至房屋實際完工之日,其日程恐怕長達數年之久,當中又常因建材原物料上漲、營建業缺工、適逢大雨天災等因素,而必須一再推遲原定的完工期限,此時消費者應該要如何向建商爭取自己的權利呢?有哪些項目是可以請求建商賠償的呢?   …

人民團體應該如何解散(上)?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人民團體解散的規定,而關於人民團體應如何成立、後續又應如何運作,詳細可以參考我們先前所寫過的文章「社會團體組織架構為何?幹部如何選任?實際如何運作?」、「想要成立「社會團體」,應該怎麼做呢?」 一、人民團體法的解散規定: 人民團體法第59條 第1項:人民團體有左列情事之一者,應予解散: 一、經主管機關廢止許可 者。 二、破產者。 三、合併或分立者。 四、限期整理未如期完成者。…

未取得我國國籍的外籍配偶,婚姻關係消滅時,能向另一半,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今天要與大家討論的是關於「外籍配偶」的法律問題,近十多年來,有越來越多的新住民,在台灣組成家庭,然而,針對『尚未取得台灣國籍』的外籍配偶,在夫妻財產制度消滅時,法律又是如何來規範的呢? 以下我們將透過案例,藉由「未取得我國國籍的外籍配偶,婚姻關係消滅時,能向另一半,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嗎?」、「外籍配偶可以繼承另一半的不動產嗎?」兩篇文章,起頭先與大家探討幾個法律議題:…

人民團體應該如何解散(下)?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接續上一篇「人民團體應該如何解散(上)?」文章的討論,以下將會繼續說明人民團體的解散流程: (2)向主管機關申請:於會員大會決議後30日內,將以下相關資料呈報給主管機關審核: 會員大會紀錄(載明解散、賸餘財產歸屬及清算人等決議事項)。 各級人民團體解散報告表。 經費收支決算表(決算日期至解散日期止,並與賸餘財產資料相符)。 立案證書正本(遺失應檢附登報作廢資料)。 印信印模(圖記)作廢報告表。…

非法清理廢棄物,可能會面臨廢棄物清理法中的何種法律責任?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中,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的規定,因為,該條文有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實為刑罰不輕的規範,所以,在進行廢棄物清理有關業務時,應謹慎遵循法規,避免違犯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 以下我們將用實際的案例,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怎樣的行為會構成非法清理廢棄物罪? 二、此類案件,通常會面臨怎樣的刑責?…

釋字第790號種大麻案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向大家討論,關於109年3月20日的「釋字第790號栽種大麻案」,而有關的毒品危害防制法的最新修法(108年12月17日),可以參考我們先前所撰寫過的文章「關於108年新修正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上)、(下)」。 一、相關法條: (1)規定一: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第2項 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2)規定二:…

關於108年新修正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一)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下稱本條例),最近一期的修法是立法院於108年12月17日的修正,並於109年1月15日經由總統公布,此次修正共計影響約莫20多條條文,而目前,除第18條、第24條、第33-1條尚未經行政院定出施行日期以外,其餘新修正的條文皆已於109年7月15日開始正式生效。…

關於108年新修正之毒品危害防制例(三)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接續上兩篇文章「關於108年新修正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一)、(二)」的討論,以下將繼續說明尚未正式施行的修正部分,詳細請看以下說明: 第二、尚未正式施行的部分 以下我們簡介,在這次的修法過程中,目前尚未施行的部分,而詳細的施行日期,仍有待行政院的新規定: 一、扣案毒品物可於判決確定前銷燬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

關於108年新修正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二)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接續上一篇文章「關於108年新修正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一)」的討論,以下將繼續說明相關的修正部分,詳細請看以下說明: 五、限縮自白減輕其刑的要件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 犯第4條至第8條之罪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

關於民法第1030條之1「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修法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民法第1030條之1 第1項: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第2項: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一年一聘也可以是不定期契約嗎?期間屆滿,一定沒有保障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一年一聘」工作的問題,常見的爭議是,其究竟是否屬於勞基法中的勞動契約,抑或僅是民法上的委任契約?而如果可定性為勞動契約時,一定就是毫無懸念地屬於定期契約,而沒有不定期契約的可能嗎?其實上述都和勞工權益的保障,與雇主是否應負起法定義務具有高度的相關性。 以下,我們將用實際的案例,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要定委任契約或勞動契約,真的是老闆說了算嗎?…

沒有獲准加班的超時工作,能否請領加班費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向大家討論關於「加班費」的問題,在台灣加班已是許多企業的常態,可能是雇主面臨產業旺季,而主動要求勞工加班趕單,或是勞工面臨超量工作,不得不犧牲個人下班時間,已完成待辦的事項。 不過,實際上很常見的狀況是,勞工有加班的情況,但公司卻以加班需要申請,並已經主管不予核准為由,來拒絕給付勞工加班費,然而,在這個時候,勞工到底應該怎麼爭取自己的權益呢?…

侵害著作權,怎麼認定賠償金額?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侵害著作權的賠償問題!當發現著作權被他人侵害,在思考著是否要依循法律途徑來請求對方賠償時,肯定會想了解,法院究竟是如何來判斷的侵害著作權的賠償金額呢? 因而,以下我們除了簡單說明著作權法的規定以外,也會舉一些實際的例子告訴大家,讓大家可以斟酌案例中的事實,來對照自身的狀況,藉此來評估後續應該如何捍衛自己被侵害的著作權喔! 一、關於著作權法第88條的規定: 著作權法第88條…

借據應該怎麼寫?關於寫借據的一些建議事項!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編按】:民法第205條於民國109年12月29日,已經三讀通過從20%調降為16%,並且超過部分之約定為無效,故本篇文章所引用之判決仍為尚未修法的法院見解。 大家好,我們今天會繼續向大家討論關於「追討欠款」的法律問題,在上一篇文章「借錢真的有必要寫借據嗎?借錢契約如何成立呢?」中,我們提到了若是將錢借給他人時,簽署書面借據的重要性,可以藉此免除不少舉證的麻煩,而今天將會接著討論,關於撰寫借據的幾點建議事項。…

被抄襲的室內設計,透過著作權法可以如何處理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今天要和大家討論的是「室內設計與著作權」的法律議題,可能有讀者們會感到好奇,「室內設計」是可以受著作權保護的對象嗎?而在談到這個問題時,我們會先向大家簡介,著作權法中有關室內設計的相關規定。 其後,再向大家分享幾個實務上值得參考的案例,雖然目前這兩個案例都仍在上訴階段中,然而法院在當中的見解仍有著一定程度的參考性,後續的發展也值得我們繼續觀望,詳細內容請看以下的討論。…

被抄襲的室內設計,透過著作權法可以如何處理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今天要和大家討論的是「室內設計與著作權」的法律議題,可能有讀者們會感到好奇,「室內設計」是可以受著作權保護的對象嗎?而在談到這個問題時,我們會先向大家簡介,著作權法中有關室內設計的相關規定。 其後,再向大家分享幾個實務上值得參考的案例,雖然目前這兩個案例都仍在上訴階段中,然而法院在當中的見解仍有著一定程度的參考性,後續的發展也值得我們繼續觀望,詳細內容請看以下的討論。…

知名飯店住房設計被抄襲了,可以依照著作權法求償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接續著上一篇文章:「被抄襲的室內設計,透過著作權法可以如何處理呢?」,我們簡介了室內設計在著作權法的相關規範,並向大家討論了其中經常衍生的爭議,也就是室內設計究竟屬於著作權法中的何種著作?而又會受到何種程度的保障呢?有興趣的讀者可以點開連結看文章喔。 而今天我們將要用一個實務上蠻知名的例子,媒體也曾經以「客房設計爆抄襲 桂田判賠雲朗500萬並拆裝潢」報導過,來向大家解釋幾個相關的法律議題:…

雇主對於職業災害,依法有哪些賠償/補償責任?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職災補償/賠償」的問題,其實,職災牽涉到的不僅是國家基於勞工保險條例、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給予勞工的補償責任,另有雇主基於勞動基準法、民法的補償與賠償責任。 以下,我們將依各法規的規範性質,以「抵充順位」的角度出發,簡介上面法規具體應如何交錯適用於實際情況的問題,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一、勞工保險給付補償(保護勞工之社會保險) 勞工保險條例第34條第1項…

否認親子關係,對方有強制接受鑑定的義務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否認親子關係的案件,因為現今鑑定技術的發達,此類關於身分關係疑義的案件,多會仰賴專業鑑定的協助,作為認定當事人間關係的依據,不過,如果對方拒絕配合相關醫療鑑定時,此時應該怎麼辦呢?詳細請看以下討論: 一、否認親子關係之訴? 民法第1063條 第1項: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在試用期間,約定「離職就要賠違約金」是合理的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離職違約金」的法律議題,如果雇主與勞工約定,工作必需滿一定年限,若勞工提前於年限離開,即必須賠償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以因應公司先前投入的教育成本、後續的徵人支出,請問這樣的約定可以適用於任何工作嗎?又,試用期的員工也可以做如此的約定嗎? 因而,以下我們將利用實際的例子,與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在試用期間,雇主可以和勞工約定「離職就要賠違約金」嗎?…

雇主已依法補償勞工職災給付,然而勞工康復後卻拒絕復職,此時應如何處理?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職災賠償後續的法律問題,當雇主已依法盡到對勞工的補償責任,後續雙方的勞動關係應該如何妥善處理呢?其實當勞工能夠順利返回原有的工作崗位,這對雙方而言都是再好不過的消息了;不過,如果勞工已經康復,卻又不願意復職的話,此時,雇主可以擅自以勞工曠職來終止勞動契約嗎?詳細請看以下的說明: 一、簡介職災的相關補償、賠償規定:…

借款逾期不還款的違約金,法院得以酌減嗎?而又是以怎麼樣的標準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編按:民法第205條於民國109年12月29日,已經三讀通過從20%調降為16%,故本篇文章所引用之判決仍為尚未修法的法院見解。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借款違約金的法律問題,為了讓借款能獲得一定程度的清償保障,雙方通常都會事先約定違約金數額,藉此令他方遵期履約還款,不過這裡的違約金數額會有什麼限制嗎?雙方可以想怎麼定就怎麼定,讓借款的一方因逾期還款,就必須負擔高額的違約金嗎?…

違法解雇(一)被解雇了,勞工可以請求資遣費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向大家討論的是關於「解僱」與「資遣費」的問題,當勞工被雇主解僱時,此時雇主解僱方式的合法與否,是否會影響勞工得以請領資遣費的權益呢?又,雇主是否有發給勞工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的義務呢?以下我們將透過實際的案例,與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議題: 【只是賭一把消夜,工作竟然就沒了?!】 /案件事實皆經過簡略與改寫,僅作為分享法律觀點之用!/…

在遊戲或直播聊天室中罵人,究竟有沒有成立公然侮辱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在遊戲或直播聊天室中罵人,有沒有可能會成立公然侮辱呢?在我們先前的文章「公然侮辱、誹謗罪差在哪裡?」、「在社群軟體上罵人,可能涉犯公然侮辱!」中,已有初步討論過公然侮辱的規定了,原則上必須是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見聞的狀態下,以不堪的言詞令他人難以自容,此時才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

出租房屋意外成為凶宅,身為屋主可以如何求償?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凶宅」的法律議題,如果遇到房客在租賃契約存續期間於租屋處身亡,不僅減損房屋之經濟價值,也妨害房屋出租或轉賣的機會,此時,身為房屋的所有權人,可以如何請求相關賠償?詳細請看以下的討論。 一、屋主可以向房客的繼承人請求。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109年民事訴訟法最新修法!尤其是新增的「濫訴罰鍰」規定!(下)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延續上一篇文章「109年民事訴訟法最新修法!尤其是新增的「濫訴罰鍰」規定!(上)」的討論,我們將繼續說明未完成的部分:   四、增定濫行起訴的相關處罰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249-1條 第1項:前條第1項第8款,或第2項情形起訴基於惡意、不當目的或有重大過失者,法院得各處原告、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新臺幣十二萬元以下之罰鍰。…

109年民事訴訟法最新修法!尤其是新增的「濫訴罰鍰」規定!(上)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最新的民事訴訟法於民國109年12月30日修正,並於110年1月20日公布,相關的施行日期,除了民事訴訟施行法另有修正的部分(第4條之1簡易程序新增適用之範圍、第4條之6送達與個案濫訴之處罰),皆從公布之日開始施行。   一、便捷化境外送達程序: 民事訴訟法第133條 第1項:當事人或代理人經指定送達代收人向受訴法院陳明者,應向該代收人為送達。…

「觀察、勒戒」、「強制戒治」、「附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分別適用於哪種吸食毒品的狀況?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與吸食毒品相關的「觀察、勒戒」、「強制戒治」、「附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三種制度,究竟這些種制度主要的內容為何?吸食毒品的行為人在怎樣的情況下,會被處以這些種處分呢?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說明: 一、適用前提: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一、二級毒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第1項: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關於「遺產分割」您需要注意的幾件事情!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一、什麼時候可以分割遺產? (1)定有遺產分割契約、或是被繼承人有留下遺囑時。 若繼承人們有全體同意達成遺產分割協議、或是被繼承人有以遺囑表示時,此時即可依照遺產分割契約、或是遺囑當中的方式來進行分割。而,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意定不可分割的最高期限為十年,也就是說,繼承人共有遺產的時間,最多不可以超過十年,以避免財產因共有狀態過久而減損經濟效益。 (2)若無其他法律規定或契約限制時,原則上可以隨時分割。…

房東詢問:租約一定要寫成書面契約嗎?定期/不定期租約會差很多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一、「口頭」、「不用先支付訂金或租金」就可以成立租賃契約! 租賃契約只要雙方口頭約定即可成立,不需要有書面契約,如果雙方就「以物出租給他方使用、他方支付租金」一事已有共識時,租賃契約即已經成立,不論雙方是否有簽署書面契約、也不論租金是否有確實交付,只要有口頭上的約定即可。 民法第422條 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