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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停職! 高虹安貪污案一審判7年4個月 褫奪公權4年

台北地方法院於今(26)日上午11時宣判,新竹市長高虹安於任職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案,入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仍可上訴。

高虹安被控於2020年擔任立法委員期間,詐領立法院公費助理補助46萬0030元,涉犯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

依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高虹安的新竹市長職務,若涉犯貪污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將停止其職務。

高虹安曾表示,是依助理經驗設計零用金制度,也曾多次確認合法性,零用金也非由她保管或決定用途,且已支出逾80萬元用於公務。

高虹安一案原訂於7月24日宣判,但因凱米颱風侵襲,沿至今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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