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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上路 中市地稅局公私協力宣導省稅關鍵

囤房稅2.0今年7月份正式上路,不是自住的住家用房屋將會全國總歸戶計算戶數,稅率最高會達到4.8%,許多人擔心房屋會被課重稅。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近日率隊拜訪地政及會計等專業公會團體,介紹新稅制的重點時,特別強調如果要享受最低的自住房屋稅率1%或1.2%,一定要在明年3月24日前辦妥戶籍登記。

沈局長(左1)向公會解說修法內容

沈局長說明,此次的房屋稅制修正幅度很大,今年7月1日起要適用自住稅率,除須符合沒有出租及營業外,還要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不超過3戶,而且要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及設立戶籍;現值低於10萬元以下作住家使用的房屋,必須是自然人持有,且全國3戶內可以免稅,超過3戶不但要課稅,而且要按非自住的住家用課徵不同稅率。

沈局長表示,地稅局為避免民眾忽略,將會在8、9月寄送輔導函,提醒民眾遷戶籍。因為地政士、會計師、記帳士或報稅代理人都具有專業,也是市民與政府機關間的重要橋梁,所以沈局長拜訪公會時也特別邀請他們公私協力一起作宣導,把有利於民眾的省稅方法告訴民眾。

地稅局向與會者一一說明修法內容

地稅局提醒,囤房稅2.0施行後,自住房屋還沒有辦竣戶籍登記,最遲必須在明年3月22日(適逢假日,順延至3月24日)以前遷入戶籍且符合自住條件,才可以繼續適用自住稅率1.2%;如果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只有1戶自住房屋,稅率還可降至1%。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為自住使用,也必須在期限內提出申報;逾期則會從次期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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