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宋其佳/嘉義報導
嘉義前市議長莊豐安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200多萬元,檢調展開搜索行動,包括莊的住家和其他地點。5日晚上,莊豐安及其他3名被告和1名證人接受檢方的訊問,6日凌晨諭令莊豐安以10萬元交保,呂姓司機夫妻各以5萬元交保。
據檢調追查,莊豐安在擔任市議長期間,從2018年開始,將呂姓司機的妻子登記為公費助理,共詐領超過200萬的薪資。搜查行動中,檢調在呂家搜出300萬現金和相關帳戶資料。
檢調單位調派南部機動工作站和嘉市調查站負責此案,同時對市議會進行調查,檢閱相關文件。莊、呂夫妻和黃姓女員工作為被告被約談到案,而李姓前女助理則以證人身分出庭。昨晚,他們陸續被送至嘉檢進行複訊。
檢察官陳睿明對被告和證人進行夜間訊問後,認為莊豐安在擔任市議員期間,以虛報人頭的方式,虛偽申報並請領公費助理補助費,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公務員利用職務之機會詐取財物的罪名,以及刑法中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的罪名。儘管有重大犯罪嫌疑,但檢方認為目前無需羈押,因此諭令莊豐安交保金10萬元,呂姓夫妻各交保金5萬元。黃姓員工則沒有保釋金要求,而證人李姓前助理被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