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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眼警抓懸掛他車號牌! 接連查獲2部違規車輛

【記者爆料網 王俊勝/台南報導】南市學甲警分局員警於(24日)上午在轄內發現一輛車牌可疑的20噸大貨車行駛,經攔查後發現該車不但已逾檢註銷,還懸掛他車號牌行駛,依法製單舉發並將車輛移置保管。

學甲警分局兩天內連續查獲2件懸掛他車號牌行駛的交通違規案件,除上述大貨車外,另一輛小貨車也懸掛大貨車號牌,若非執勤員警勤奮工作,並發揮鷹眼功力,專注觀察經過的各式車輛細節,是很難發現這些異樣的。該懸掛他車號牌行駛的大貨車駕駛,並無大貨車駕照,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1-1條規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大貨車,將裁罰新臺幣6萬元。若再加上裁罰車主的新臺幣6萬元,無適格駕照的罰鍰就高達新臺幣12萬元。此外使用他車牌照將被裁罰10,800元,牌照供借他車使用則裁罰5,400元,交通違規的代價可謂損失慘重。

▲掛他人車牌的貨車(圖/記者王俊勝 翻攝)

學甲警分局提醒用路人,千萬不要以身試法。駕駛各式車輛之前要先學會正確的駕駛技能及安全認知,並考取適格駕照。車輛則務必定期檢驗,避免逾期未檢被註銷牌照。定期檢驗不僅能確保車輛各項功能達到安全標準,更能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罰錢事小,若因此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才是真正罪無可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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