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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騙少女下海參與性交易 拍猥褻片拉客!

【記者爆料網 許傳誌/新竹報導】新竹市一起涉及未成年性剝削的重大案件。一名男子利用社交媒體誘騙未成年少女參與性交易、拍攝猥褻影像,法院判處其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10月,並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相關性影像與工具宣告沒收。

根據法院判決書指出,被告于姓男子透過臉書、LINE等通訊軟體建立多個性交易群組,誘騙2名年僅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未成年少女,安排其參與多人性交活動,並拍攝製作猥褻影像。

他更以性交易報酬為誘餌,容留少女與多名成年男子發生性行為。法院指出,被告不僅組織性交易,還拍攝並散布猥褻影像,嚴重侵害被害人隱私及人格發展,影響未成年少女身心發展。。

法庭審理中,雖然醫院鑒定于男患有思覺失調症,但症狀穩定,未影響其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所以不適用減刑理由。儘管被告事後坦承犯罪,並與被害人和解、賠償金額共計40萬元,法院仍認為其行為性質惡劣,依相關法條予以重判。

法官認定,于男相關罪名有,「引誘、容留未成年人參與有對價性交」、「製造並散布未成年人猥褻影像」、「涉嫌多次容留未成年少女參與多人性行為」

法院判決主文指出,于男應執行上述徒刑,可上訴。同時,作案工具如手機及內含影像資料,均依法沒收以免影像進一步擴散。

新竹法院認定男子誘騙少女違法從事性交易等罪成立。出自google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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